“痛经假”落实难 半数网友支持“每月带薪休一天”

14.03.2018  11:42

  痛经假落实难在哪儿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3月1日实施以来,华商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痛经假”因操作性较低无人申请。省总工会相关领导表示非常希望医院能有方便门诊。此外,痛经到底有多痛,华商报现征集10名男士来体验。

  从3月8日开始,华商报连续多日报道“痛经假”难落实的情况。在网上发起的调查问卷显示,有36%网友建议取消去医院开证明,54%网友建议“每月带薪休息一天”,7%网友建议医院开设方便门诊,0.99%网友建议亲朋代去医院开证明。

  昨日下午,在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详细解读了《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谈到了“痛经假”。

  会后,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周晓芳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政策出台与真正落地实施,中间有一个过程,“痛经假”没有医院证明也不行,因为它是阶段性的,不会一直痛经,所以,必须依赖医院的证明,“后期我们可以考虑对现阶段的痛经,开一次证明。比如,医生诊断某位女职工这一年都会痛经,那就可以考虑一年开一次假条,每月可使用,这是现在的一个设想,既方便职工,也方便用人单位,又能使政策落地生根。

  周晓芳说,她非常支持医院开设方便门诊能帮痛经女职工开证明,“希望华商报与省市卫计委联系,省总工会会积极配合。

  是否可以每月给女职工放假一天,不用开证明?周晓芳说,《特别规定》是经过大量调研确定的,具有严肃性和刚性。“专项集体合同条款,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规定,针对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单位工会、职工代表可以请律师来,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成功,可以把这个条款写在专项集体合同里。

  是否可以带薪休假一天?周晓芳说:“这个涉及企业利益问题,如果实在不好落实,可以考虑重新调研。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女职委主任、省妇联副主席(兼)李秀华说,首先,“痛经假”已经写在法律上,所以不必不好意思请假;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说,痛经的感受别人感受不到,所以需要第三方证明,立法过程很不容易,现有福利已经给大家争取到了,大家要珍惜;痛经假不是每个人都有,不是普遍的福利,是有针对性的,而且是生理上的病,所以按照病假走。

  对于亲朋是否可以代去医院开证明,李秀华说,这个不是法律上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医生见了病人才会开证明。“先观察一段时间,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一项法规,立不容易,修订也不容易。

  此外,李秀华希望医院能开设方便门诊帮痛经女职工开证明,她还建议广大女职工要实事求是,确实存在痛经问题再去申请休假。

  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蔡军说,在制度建设上,已经为女职工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这些问题需要在执行中慢慢完善。

  

编辑: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