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哥逆行撞伤人 肇事“车主”赔了14750元

26.10.2015  05:51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杨筱会 李季平)为避让车辆,的哥驾车逆行驶入对向车道,将一辆电动车撞倒。从他人处转包出租车的承包人在赔偿伤者损失后,又将逆行的哥起诉。

  西安某出租车公司将一辆出租车交由梁某经营,梁某又将该车转包给杨某,杨某雇用司机赵某驾驶出租车。去年9月1日,赵某驾车时,为避让路面车辆,逆行驶入对向车道,与骑电动自行车的陈某相撞,致其受伤。经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赵某负事故全责。

  后伤者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梁某、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最终,杨某共支付14750元。今年5月,杨某起诉逆行的出租车司机赵某,要求其赔偿损失14750元,因赵某未到庭,致案件无法调解。

  户县法院审理认为,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应与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杨某已赔偿他人14750元,故赵某对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作为出租车司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责,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酌情赔偿原告杨某损失的60%。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某给付原告8850元。

编辑:贾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