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培训班在京举行
22.12.2014 07:2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于2014年12月16日在京举办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以下简称“两类儿童”)收养工作培训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儿童福利和收养工作的相关业务处室同志、省级收养中心主任及部分计划开展试点的福利院院长共6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甘薇薇巡视员出席并主持开班仪式,她指出,出台《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对“两类儿童”的收养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地切实搞好政策宣讲,指导好地方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稳妥开展。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李波主任出席开班仪式,他在讲话中指出,规范“两类儿童”收养工作是贯彻落实《收养法》、维护“两类儿童”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两类儿童”监护人送养意愿的迫切需求,是总结吸收“两类儿童”收养实践经验、规范“两类儿童”收养行为的现实选择。各地要坚持平等自愿、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密切沟通、加强合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两类儿童”的涉外收养工作。他强调,要积极促进儿童福利机构所有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尽早回归家庭,打牢夯实涉外收养工作的基础,不断提升涉外收养整体服务水平,推动涉外收养工作健康发展。
在一天的培训中,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收养管理处张留军就《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起草的背景、经过及主要内容做了说明和解读。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安置部徐泽生主任就开展“两类儿童”涉外收养工作需要注意的环节、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以及当前涉外收养工作需注意的有关问题做了讲解,介绍了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为推动特需儿童涉外收养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就“两类儿童”涉外收养工作现场解答了地方同志提出的问题。安置部李蕾就“两类儿童”涉外收养材料的制作、送养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河南省洛宁县民政局杜黎明副局长介绍了该县开展“两类儿童”涉外收养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注意事项。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2.12.2014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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