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贴心人

15.03.2016  14:20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困境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与单一的贫困、单亲、残疾等家庭的孩子相比,他们还多了一份难以启齿的亲情羞愧感。辽宁省盘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未保中心”)根据该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救助保护工作。

  摸清底数,动态管理

  建立服务平台。2014年4月,盘锦市未保中心建立了“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平台”,负责受理社会各界报告困境未成年人案件的记录、评估、转介、跟踪回访、建档、上报和政策咨询工作。

  设立服务站。盘锦市未保中心在全市501个社区(村)建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站,由社区(村)救助信息员任本社区(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负责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报告、干预、回访、建档等工作,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网格化管理。

  建立数据库。2015年5月,盘锦市未保中心与软件公司研发了“盘锦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数据库软件”系统。同年7月14日,盘锦市未保中心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信息采集工作会议”。全市6个县区民政局主管副局长、社事科科长、股长、救助管理站站长等21人参加了会议。2015年 8月份,该软件正式运行。截至2015年底,全市利用该软件系统,共上报困境未成年人1423人,其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28人,盘锦市的未成年人保护信息数据库成功建立,实现了全市困境未成年人数字网络化的动态管理。

  搭建平台,部门联动

  结合试点工作,强化部门合作。盘锦市未保中心是全国第二批、辽宁省第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民政部和省厅的相关要求,2014年5月24日,盘锦市下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盘锦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7个,分别由本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多部门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发动社会力量,强化志愿服务。 2012年以来,盘锦市未保中心共与市妇联、团市委、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6次,与8个爱心志愿者团队合作12次,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89人次,得到了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的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创建载体,分类救助

  针对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都存在自卑现象,特别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种情况,盘锦市未保中心将关爱保护送到了家庭、社区、学校和乡镇。

  开设家长课堂。从家庭入手,盘锦市未保中心在双台子区东风、大洼县东三社区开设了“家长课堂 ”,传授家长在困境中正确的育儿理念,创新育儿方法,共有52名家长参与,其中服刑人员家属9人。

  开展“亲情之旅活动”。为那些因服刑父(母)所在监狱路途遥远,或没有路费,或没人陪同等原因,长时间没有看到狱中父(母)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看望狱中亲人的机会。3年来,盘锦市未保中心在省监狱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共有13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到狱中看望了父母,圆了孩子们的“亲情梦”。

  强化心理疏导。盘锦市未保中心与盘锦同心圆心理咨询志愿者团队合作,定期走进社区、学校,为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专题的心理疏导,为身处困境的他们解压,使他们摒弃了自卑,提升了正能量,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与决心。2年来,共帮助了170多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长。

  促成学业资助。减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未成年人的学习负担,也是关爱困境未成年人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在开学之初,盘锦市未保中心都与爱心志愿者团队合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捐赠笔、本、字典等学习用品,3年来,共捐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未成年人300多人次。

  拓展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为困境未成年人开阔眼界,增强自信心的一项重要举措。3年来,盘锦市未保中心与试点社区、乡镇共开展“爱家乡一日游”“爱国主义教育之旅”等活动9次,参与的困境未成年人260人次。孩子在活动中,压抑的心情得到释放,不仅增长了知识,增强了与困境作斗争的信心,提高了适应与战胜困境的生存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还缩小了与正常家庭孩子的距离,增强了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