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14元

30.04.2015  10:42

  本报讯(记者 张维)随着各省市(区)一季度居民收入的相继公布,昨日有媒体进行梳理统计,截至4月27日,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公布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表中显示,陕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14元,增幅为8.7%,与此前我省发布的数据相吻合,从收入增幅来看,包括陕西在内的1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2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根据目前25个省(区、市)公布的数据,有媒体梳理发现,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北京、江苏这三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对于陕西而言,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14元(月人均2305元),同比名义增长8.7%,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8位,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0.7%。从城镇居民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5%;经营净收入增长12.6%;财产净收入增长17.4%;转移净收入增长14.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国第19位。

  在梳理的目前25个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多数地区的收入增速跑赢当地GDP增速。

  从陕西来看,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呈现结构趋优、增速趋缓的发展态势,GDP实现3471.91亿元,同比增长6.9%。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显而易见,跑赢了全省6.9%的经济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