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27.10.2015  09:40

  本报讯(记者 车喜韵 李龙飞)我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10月23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和中心血站、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参加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目前,第一批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已在省采购平台完成了企业资质审核,预计11月中旬可完成挂网。

  据介绍,省卫生计生委8月10日下发的《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突显“阳光公开”思路,让医院回归医用耗材采购的主体地位,旨在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降低虚高价格,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对高值医用耗材(含血管介入类、神经外科、起搏器、骨科植入等9大类)和普通医用耗材(含注射穿刺器械、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等8大类),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逐步推进。首批启动血管介入类,第二批启动骨科植入类,第三批启动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第四批启动非血管介入类、补片、吻合器、医用高分子材料,第五批启动电生理、起搏器类,第六批启动普通医用耗材。

  据介绍,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执行自主议价、段位管理,对有限价参考省中标(挂网)价格和陕西省公立医院实际采购价格的,取其低价作为限价挂网。鼓励医院跨区域组成采购联合体,探索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同时,阳光采购实行价格品种、动态管理。每年的6月和12月,企业应主动申报调整陕西省相应挂网价格。

  记者同时获悉,此次集采挂网周期原则上为2年。在挂网周期内,严格按照《陕西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企业管理办法》,对两年内1次列入陕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五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级区域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生产企业,将不接受其采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