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与永嘉信律所再度签订合作协议

09.11.2016  21:02

11月8日,在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两周年之际,省妇联再度与律所签订合作协议,共续妇女维权新篇章。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冯屹,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永嘉信律师所主任韩永安出席会议,现场签约并讲话。省妇联权益部、永嘉信律师所相关负责人,维权志愿者20余人参加会议。

冯屹指出,与永嘉信合作共建两年来,经过双方不断探索创新,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辟了新途径,取得丰硕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的充分肯定,认为这种模式是“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好模式。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指出群团组织要“增三性”,即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对妇联组织而言,政治性是指引领要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先进性是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群众性是指立足基层,服务妇女,依法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而维权服务中心长期以来做体现的就是群众性,在实际工作中,广大律师志愿者,用自己的热心、爱心充分体现了“铁肩担道义,赤心著文章”的公益心,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妇女维权事业做好、做足了文章。作为妇女的娘家人,妇联组织责无旁贷,更要履行好职责,以实际行动帮助妇女走出困境。对下一步工作,冯主席强调,一朝牵手,终身朋友,今后双方要继续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将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打造为全省各地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学习的标杆,让合作之树枝繁叶茂。



韩永安主任表示,两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合作模式是非常成功的,通过合作,不仅解决了妇女维权事务,也提高了律师志愿者的社会实践,律师从妇联干部身上学到了执着奉献、敬业的精神,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达到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2017年,律所将会在人员配备上给予更大支持,让更多优秀的业务骨干到妇女维权服务中心接受锻炼,让做好公益成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和履行职责的窗口,进一步把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打造好,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让妇联满意,让妇女群众满意。

会后,冯屹来到维权中心接待了妇女群众咨询。




2014年,省妇联抓住机关整体搬进省委大院,维权服务中心重新规划选址的契机,从落实国家信访工作新形势,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方便妇女群众来电来访的思路出发,与我省规模最大、妇女维权志愿者最多、社会声誉良好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选调近30人专业队伍,配合妇联积极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法律服务,形成了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维权模式。两年来,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1000多件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0起,为广大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效益14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权服务中心荣获“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荣誉称号;权益部和律所共同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由该所志愿者承办的一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2015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