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五大举措”发展托幼事业

02.06.2015  11:32

开展儿童保育事业,保护儿童健康”是全国妇联自1949年成立以来就提出的号召。长期以来,陕西省妇联一直致力于儿童托幼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省妇联就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和少年作为重点工作,承担陕西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牵头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为发展幼教事业,提高保教质量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重视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每年暑期开办托幼骨干教师培训班,并组织幼教专家编书授课,使全省优质幼教资源得到共享,提高了幼儿教师的业务素养。

二是大力支持和扶助民办托幼机构的发展。 每年出资100万元从硬件设施上给予帮助和支持。从2011年开始,从省政府1800万元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中,专门留出部分资金用于民办托幼园所补助项目。

三是开展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经省人事厅批准省妇联就设立了陕西省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幼儿教师一级、二级和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1996年,成立了陕西省保育员技术等级考核小组,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保育员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工作。每年坚持进行两项评审考核工作,既促进了幼儿教师职称晋升,又有效提高了幼教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程度。

四是开展各类教师慰问和评选活动。 每年在“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看望慰问少年儿童,关怀教师成长,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对幼儿教师、园长评先树优,提高她们的政治荣誉,关怀他们的专业成长。

五是成立女园长联谊会。 为女园长们搭建一个互相学习、情感沟通、风采展示、合作交流的平台,时刻关注女园长的职业成长与生活情感,为大家提供各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