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强力推进残疾人脱贫示范县建设

26.09.2016  14:08

      为深入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不让贫困残疾人在脱贫攻坚战中掉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典型经验,经省残联、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同意,安康市石泉县被确定为全省残疾人脱贫示范县,为做好此项工作,石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起草了石泉县残疾人脱贫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落实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1+N”文件体系为主要抓手,将残疾人扶贫融入当地扶贫攻坚大格局之中,精准施策、超常施策、综合施策,为全省扎实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益示范。

      深入贯彻,坚持“四个结合”       在严格贯彻落实省残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运用公共财力扶持残疾人脱贫,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残疾人脱贫攻坚; 二是坚持保障兜底与扶持发展相结合。 对贫困残疾家庭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兜底保障,需要扶持发展的一户一法、精准施策; 三是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 在用足针对贫困户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考虑残疾人扶贫试点工作的需要,用足用活特惠政策; 四是坚持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积极探索残疾人脱贫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整体推进全县残疾人脱贫步伐,为全省残疾人脱贫提供经验。       科学谋划,做到“四个清楚”       一是思路清楚。 明确脱贫攻坚“三个六”总体思路,即:突出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精准 “六个精准”要求,实施扶持“三业”脱贫一批、移民搬迁脱贫一批、教育脱贫一批、医疗脱贫一批、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兜底脱贫一批“六个一批”脱贫工程,健全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一户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验收销号、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的“六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全县贫困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二是底子清楚。 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对贫困系统内的残疾人户进行逐户调查摸底,摸清家庭状况、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等,并科学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产业扶持户、移民搬迁户、教育资助户、医疗救助户、政策补偿户、社保兜底户”六种贫困户类型,进行精准分类,并逐户建立档案,为精准施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政策清楚。 将全县脱贫攻坚所涉及的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移民搬迁、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所有有关残疾人的特惠政策逐条整理,分类归并,有机结合,确保贫困残疾人所有能享受的政策都能一条不落。 四是措施清楚。 根据调查摸底的残疾人户家庭情况、残疾程度、致贫原因及个人意愿,将整理的所有脱贫优惠政策分门别类,并制定《石泉县贫困残疾人脱贫措施一览表》,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分别将所有能够享受的扶持政策逐一罗列到每一户,实行一户多策,精准施策。 精准施策,实施“六个一批”       一是“三业”扶持脱贫一批。 对有劳动力但无经营能力、缺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创业支持、促进就业、金融扶持等途径推进“三业”发展,帮助其脱贫。 产业扶持。 采取产业发展奖补、股金入股参与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经营的方式,每年直接扶持不少于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业,每户扶持标准不少于5000元,充分发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辐射带动作用,对吸收贫困残疾人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 创业支持。 引导鼓励贫困残疾人家庭在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林产品加工、商贸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先安排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享受人社部门和上级残联创业补贴,并依法减免相关税费。 促进就业。 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口上岗工作,招用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或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对有经营能力但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贷款。 二是移民搬迁脱贫一批。 对因自然条件恶劣,居住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贫困残疾人口,采取移民搬迁摆脱贫困。在移民搬迁名额分配上,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残疾人户优先考虑。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入住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分散安置户、集中安置独栋独户、集中上楼安置三种类型,分别给予3、4、5万元的补助,县农商行对确定的搬迁对象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建(购)房贷款支持,对无能力搬迁的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通过危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通过“交钥匙”工程为其免费提供住房。 三是教育培训脱贫一批。 继续大力实行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走读生每年400元,初中寄宿生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高中生每人每年发放2500元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金;对考入大专、本科院校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在校大学生,在享受其他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由县残联申报上级项目,分别给予4000、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在县内外自费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贫困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直接给予个人培训费用补贴。 四是医疗康复救助脱贫一批。 将重度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贫困残疾人在镇(中心)卫生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对农村参合慢性病患者报销封顶线提高20%;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在现在基础上降低50%。将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治疗和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范围,贫困人口中的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到具有资质的专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门诊费用实行全报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设置扶贫床位,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费用,切实减轻贫困残疾人口医疗负担。 五是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 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提高贫困残疾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管护专项资金,各镇在安排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担任,每人每年支付3000元管护工资;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残疾人户政策性收入。同时大力引导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增加贫困残疾人收入。 六是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口实行社保兜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生活困难、靠家庭、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生活补贴提标扩面,生活补贴范围为所有建档立卡和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残疾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提高至120元,18周岁以上每人每月提高至80元。 保障得力,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石泉县残疾人脱贫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示范县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具体问题。同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11个督考组,每个督考组由1名县级领导任组长,常年驻镇开展工作,特别是对贫困残疾人户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上级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将全县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脱贫对象,县委、政府专题研究解决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扶持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并积极协调筹措资金,确保所需资金有效落实。加强与社会及民间组织的协调,建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合力。 三是强化人力保障。 结合县委开展的“包联驻代”活动,大力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石泉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脱贫实施方案》,全县2000余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残疾人户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责任书,有针对性组织实施了畜牧养殖、黄花菜种植、蚕桑发展等技术培训,并从抽调一批产业技术指导员,为残疾人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强化舆论保障。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充分发挥夏江波、成姣两名残奥世界冠军的名人效应,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