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妇儿工委积极开展关爱困境儿童贫困儿童排查工作

16.10.2015  17:33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困境儿童贫困儿童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的通知》精神,榆林市妇儿工委积极行动,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困境儿童贫困儿童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的通知》,调动民政、公安、人社、残联、团委等相关成员单位认真进行排查。排查以全力改善困境儿童贫困儿童的生存环境为出发点,促进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加大对困境儿童贫困儿童的关爱力度。经排查发现,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关爱困境儿童贫困儿童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方面

一是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学生儿童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的参保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二是对18周岁以下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活补贴,由原来每人每年600元提高至1200元;三是市公安系统对打拐解救的儿童,能联系到其亲生父母的,都联系其父母将其接回,对未能联系到亲生父母的,均协调当地政府救助站,对其进行收养;四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包括上高中、职业中学和大学的子女)30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予以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2014年共安置46名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

二、康复工作方面

市残联积极实施“0至8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一是做好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摸底统计工作,为聋儿植入人工耳蜗及聋儿术后康复训练救助。为贫困聋儿免费佩戴助听器,为每名救助对象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并提供一学年1.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二是为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资助,每名救助儿童按每年人均1.2万元标准给予康复训练补助;三是资助贫困脑瘫儿童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每名救助儿童按人均每年1.32万元(训练12000元、矫形器1200元)标准给予康复训练补助。     

三、接受教育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重点抓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未入学的实名登记工作,以及贫困残疾儿童生活补助和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工作。2015年已资助3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每人一次性补助800元。二是团市委积极发挥榆林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能,统筹全市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印发了《关于2013-2016年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榆综治“预青”组〔2013〕2 号),逐步建立与完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或长期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动态摸排机制。

四、扶贫救助方面

一是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自闭症日、盲人节、聋人节等节点,走访慰问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及星缘自闭症的贫困残疾儿童,向其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送去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妇联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他们节日的问候、关心及关爱。二是以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为抓手,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助残“阳光行动”、“青亲暖冬行动”、“微心愿”等关爱困境儿童系列活动。其中,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救助活动200余场、受益困境儿童20000余人次。三是以优秀青年社会组织为依托,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工作。自2013年榆林市青年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孵化培育青年社会组织23个,并积极引导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星星火”青年志愿服务队、微尘志愿服务队等青年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其中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护苗行动”——农村困境儿童关爱项目获得第一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该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及省、市财政配套共90万元资金支持。现已在佳县程家沟希望小学等学校开展救助工作,为300多名困境儿童送去了专业服务。四是多措并举让贫困儿童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市妇儿工委通过倡导“共助成长、共享阳光”系列关爱活动,使贫困儿童困境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市妇联实施“儿童成长家园”、“维权”救助、“贫困母亲”救助、“民办园所”资助计61万元的项目,受益儿童2000余名;工会、民政、文广局等成员单位采取节日慰问、帮扶结对、为儿童福利院小朋友每季度送一场电影、组织“青少年科学营活动”、救助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少儿故事大赛活动等举措,为少儿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