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 建管并举 安康市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

01.03.2016  17:05

  2015年以来,安康市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推进年”活动,以立体宣传“造势蓄力”,以科学规划“定向导航”,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集中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促进了全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抓宣传引导。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后,安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研究殡葬改革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殡葬改革推进年实施方案》,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安康市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方案》。围绕殡葬改革工作重点,集中利用“清明节”祭扫等有利时机,以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等重要媒体为平台,运用发布新闻消息、出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工作动态、宣传改革典型,倡导丧葬新风。清明期间,在《安康日报》开展了“殡葬改革”宣传专题,制作了专项整治专题片在安康电视台滚动播放,各县区积极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抓项目建设。坚持规划引领,联合安康市发改委、国土局、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市和每个县城各建成一个殡仪馆(含火化设施),市、县(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月河川道、县城副中心、重点镇、2000人以上的避灾扶贫安置小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坚持示范推动,出台了《安康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奖励暂行办法》,要求每个县区每年抓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对检查验收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的,从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每建成一个奖励10万元。截止2015年底,先后争取下拨城乡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4705万元,殡仪馆设备资金1841万元,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点15个、农村殡仪馆2个,市本级下达奖励资金180万元。目前,汉滨、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旬阳、白河等8个殡仪馆已建成投用,平利县殡仪馆主体竣工,镇坪县殡仪馆开工建设;市级和紫阳、旬阳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建成即将投用,汉阴、镇坪、岚皋等3县已基本完工,汉滨、白河、石泉、平利、宁陕等5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除15个示范点已建成投用外,已开工建设108个。

  三是抓专项整治。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一直是殡葬改革的难点。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4月开始,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私自修建大墓、豪华墓为重点对象,以烈士陵园周边、交通道路沿线、景区景点周边、城镇周边为重点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把香溪洞景区可视范围内大墓整治作为重点,共投资180万元对365座坟墓进行落碑改造和植树、绿化遮挡,实现了“只见树木,不见坟墓”。2015年4月以来,全市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已累计整治坟墓2621座,其中平坟709座、迁坟1912座,墓地绿化850亩。

  四是抓管理服务。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殡葬管理的重点,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树立“科学、节俭、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把加强执法作为殡葬改革的有力手段,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设立殡葬执法机构,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广大干部群众殡葬行为。目前,市级殡葬执法机构正在研究制定方案,汉滨区、旬阳县、岚皋县已成立了殡葬执法大队。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殡葬改革的激励措施,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城乡低保对象等5类困难群众给予每人1000元殡葬救助,旬阳、汉阴等县殡葬救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不断完善救助渠道,简化救助程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