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全面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

18.05.2015  18:07

  近日,紫阳县印发通知,从5月10日起,用9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坟墓的排查整治工作。

  紫阳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遵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逐步改造以前、严格管控今后”的思路,全面对烈士陵园周边、交通道路沿线、景区景点周边、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内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私自修建的大墓、豪华墓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制定限期整改方案。

  对排查出大墓、豪华墓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其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均要按要求实施整改,整改按照“一迁、二改、三植绿”的方法,并要求于2016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对烈士陵园及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非烈士坟墓,按照《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迁移。对蒿坪、向阳等10个重点集镇街道社区新建公益性公墓,在2015年底后基本实行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对县城规划区内去逝的国家公职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一律进神峰山三号公墓实行卧碑安葬。对其他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大墓、豪华墓,有条件迁移的要迁入公墓按规定安葬,确实无法迁移的要采取改小坟墓面积或植绿等方法进行整治。对查不到所有人的坟墓,按规定公示后依法予以处置。凡是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自查,积极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对未主动自查整改的将依法依纪进行集中清理,对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严格问责。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紫阳县将组织督察组对各镇重点区域违规坟墓整治工作进行适时督查,并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