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稳步推进殡仪服务设施建设

13.08.2015  16:34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扎实做好集镇社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满足集镇社区居民文明治丧的基本需求,2015年7月,紫阳县在焕古、蒿坪、汉王、向阳、红椿、高滩、毛坝、麻柳、高桥、双桥等10个集镇社区启动了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紫阳县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的要求,坚持节约土地、绿化环境,经济适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逐年投入、集镇社区与相邻村联建、设施功能齐全,社会投入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社区公墓面积不超过20亩,社区与相邻3个以上村联建公墓不超过50亩。公墓安葬区应依山就势,修成条形墓带,公墓骨灰单穴或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实行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或卧碑安葬,严禁修建超大面积、家族墓和豪华墓。殡仪馆建设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卫生要求,配套殡仪大厅、遗体消毒处置、丧属休息、亲属接待、殡仪用品销售、餐饮服务、公共厕所等功能用房和停车场设施,占地面积控制在900平方米内,功能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停车场不超过400平方米。

集镇殡仪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采取政府统一规划,社会投资为主、地方财政补助为辅,统一定价、保本微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式。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建设。县城副中心蒿坪、向阳镇两个集镇社区殡仪馆和公墓建设补助标准为50万元,其中新建殡仪馆功能用房不低于700米,补助30万元,联建公墓补助20万元,公墓面积控制在50亩以内(按每亩6000元据实一次性补助)。其他8个集镇社区殡仪馆和公墓建设补助标准为40万元,其中新建殡仪馆功能用房不低于500米,补助25万元,联建公墓补助15万元,公墓面积控制在30亩以内(按每亩5000元据实一次性补助)。

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紫阳县将10个集镇社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了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限。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免收墓地征用、设施建设、行政审批等相关费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进行监督和审计。

截止7月底,蒿坪镇天紫梁公墓已完成选址和立项批复;焕古镇已完成公墓征地和殡仪馆选址工作;向阳镇集镇殡仪馆正在完成三通一平的基础工程,公墓已完成选址,征地工作正在进行;双桥镇殡仪馆项目已完成选址征地,公墓选址正在审定中;其余6镇正在进行选点布局、规划、招商等工作,项目有序推进。     

      据了解,紫阳县10个集镇社区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计划于2016年7月底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10个集镇社区及周边基本实现集中办丧和集中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