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难 托底线 可持续 省民政厅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28.04.2015  20:48

  “得了这个富贵病,医药费把我们全家都拖垮了,多少次处于抢救的生死一线,如果没有各种及时的社会救助,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挺下去……”家住碑林区测绘路小区、年仅33岁罹患尿毒症的周蕊激动得无法自已……

  据了解,按照《民政部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通知》要求,去年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陕西省“救急难”试点方案》,确定铜川市、碑林区、汉滨区、榆阳区、志丹县、汉台区等10个市(县、区)为首批试点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努力编织一张“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安全网,让所有遇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身患重病的周蕊看上去精神不错,她告诉记者,自己因病没有工作能力,靠化疗、透析、吃药维持生命,每月需要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爱人为了照顾她,辞去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面对每月3000元的医疗费,她靠每月领取的510元低保勉强度日,生活十分困难。“民政上的这些好政策,不仅解决了我的医疗费用难题,而且给了我们全家生活的新希望!”周蕊难掩感动与喜悦。

  碑林区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常晓华说:“去年共为周蕊办理医疗救助36160元。今年她还享受了8000元的临时救助金。我们还将适时调整医疗救助标准,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机制。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出院结算时直接进行救助,救助对象只要支付经救助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出院。如果不在定点医院治疗,出院后,按照相关程序,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拿到救助金。”关于临时救助政策,她进一步解释:“我们将救助范围确定为辖区低保家庭、低收入认定家庭以及其他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基本生活困难的常住人口家庭,单次最高救助标准达8000元。

  来自河南的岳霞一家四口,女儿正在上大学,儿子读高中,丈夫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她靠捡垃圾维持一家人生活,暂住在中铁一局小区内一所临时搭建的住房内,家庭生活困顿艰难。太乙路街道办低保工作人员走访时看到这个情况。在对其家庭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后,街道办帮助他们把两个子女的户口迁到了中铁一局社区,彻底解决了她们长达十几年的“黑户”问题,帮助他们办理了低保,同时,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大学生新生项目为其女儿申请了5000元资助金。目前,岳霞家庭享受低保金1332元。

  岳霞告诉记者,在丈夫病倒的那段时间,她一个人扛起全家生活的重担,一度对生活丧失信心。得到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后,孩子的户口解决了,家里的生活也好起来了。“没有这么好的政策和社区百姓的帮助,我的两个孩子根本上不起学,家里的生活也没法过下去。我没啥本事,只想好好回馈社会,让我的女儿儿子都参加公益活动,去帮助更多的人。

  “我们建立了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定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家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民、爱心人士、志愿者的力量,及时摸排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办。”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魏本清告诉记者,“岳霞大姐是个热心肠,虽然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但她一直默默帮助别人,真是让人感动的正能量!

  榆阳区自2012年被列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以来,共救助各类对象1015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115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349例,救助水平达到了平均每人次3.45万元,有7名对象获得了最高限额10万元救助。

  2014年,我省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随着“救急难”试点工作的推进,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大大提高。去年全省共实施直接医疗救助41.2万人次,临时救助16.4万户次。2015年,将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我省临时救助办法,推进“救急难”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衔接,年内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继续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年底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45%以上,及时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