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钱时被旋转门绊倒摔伤 责任不明不敢用医保

15.03.2016  14:06

  到银行取钱时,李女士不慎摔断腿,因担心受伤责任未认定,就医时不敢使用医保。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处表示,伤情包括第三人责任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取钱时被银行旋转门绊倒受伤

  1月26日,60岁的李女士到一家银行钟楼支行取钱时,被银行的旋转门绊倒,致腿部骨折。被送到医院后,银行方面让李女士用医保进行治疗,超过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由银行承担。李女士手术前,银行支付了15000元的医疗费。

  李女士的丈夫崔先生说,原本打算使用医保进行治疗,但医院提醒他,如果使用医保可能会影响相关部门对患者受伤责任的认定。崔先生咨询了一位学法律的朋友得知,这种存在纠纷的伤情使用医保涉嫌骗保,因此李女士并未使用医保看病。双方协商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银行方面再没支付相关费用,数万元的医疗费用让崔先生一家难以承担,他已向法院进行起诉。

  银行一负责人表示,当日确实发生了用户摔断腿的事件,事发后银行方面已支付了部分手术费用,但目前伤者家属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此事已进入诉讼阶段。

   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申请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患者在就医时,医生都会询问伤情原因并写入病例。如果病例上显示患者伤情涉及第三人责任,医保中心在审核报销时,会要求患者提供权威部门开具的责任认定,并根据双方责任划分进行在基本医保范围内按比例进行报销。

  该负责人称,由于李女士的事情已进入诉讼阶段,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申请报销。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