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4—2015学年“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经费的通知

03.12.2014  20:29
关于下拨2014—2015学年“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经费的通知 -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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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拨2014—2015学年“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市残联,杨陵区残联: 2014年省政府将《资助千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作为民生工程残疾人工作项目之一。该项目共资助15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原则上每学年每生平均800元。其中资助寄宿生1000人,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500人,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400元。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市、县(区)不得随意更改资助标准。 在各市、区残联上报资助名单后,经省残联审核确定1500名残疾学生为2014—2015学年资助对象。现将该项目资助对象名单下发你们,本学年的资助经费将由省财政厅下拨各市财政局。请各市(区)严格按照《2014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的登记存档工作,随时接受省上有关部门的跟踪审计和核查。对随意拆分项目、降低资助标准、扩大资助人员的市、县(区),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资助项目;对挪用和管理不善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资助任务的市、县(区),市、县级项目负责人将承担有关责任。 省残联将1500名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省残联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缺乏诚信和达不到残疾标准的学生,省残联将取消其享受救助资格,名额将调整给其他残疾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2015学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2、2014—2015学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受助学生名单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件1: 2014 —2015学年陕西省“资助贫困残疾 儿童少年入学”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市(区) 走读生 (人) 寄宿生 (人) 总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西安市 80 80 160 11.2
铜川市 50 40 90 6
宝鸡市 40 100 140 11.6
咸阳市 40 120 160 13.6
渭南市 50 110 160 13
汉中市 40 100 140 11.6
安康市 50 110 160 13
商洛市 50 110 160 13
延安市 40 120 160 13.6
榆林市 40 100 140 11.6
韩城市 10 5 15 0.9
杨陵区 10 5 15 0.9
合  计 500 1000 1500 120
  附件2: 《2014—2015学年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学生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