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业主"燃眉之急" 六种情况可应急

22.12.2016  13:4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与广大业主生活息息相关。2013年7月,我市打通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针对电梯故障等六种紧急情况,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无需通过“双2/3”业主表决同意。对于这一规定,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更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了确认。

  应急使用“绿色通道”7天解决电梯故障

  2016年5月,雁塔区紫薇龙腾新世界小区2、3号楼电梯发生故障停运,给业主出行带来了不便,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果按照常规程序,需经过“双2/3业主”签字表决同意后方能使用维修资金,这一环节将耗费大量时间,从而导致电梯不能及时维修,给业主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针对该小区的这一情况后,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迅速开辟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在最快的时间内拨付了维修款,使小区物业公司仅用7天时间便将电梯修复,解决了业主“燃眉之急”。

  六种情况可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紧急情况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可应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楼体外立面脱落的;

  ●电梯故障,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需要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

  ●消防设施故障,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

  ●二次供水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

  ●专用排水设施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