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市价3万五菱之光半年被记42分 罚款13200元

18.11.2015  09:45

 

  昨日上午9时许,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内,一名男子前来查询自己的车辆违法记录。查询后,系统里的违法记录让交警大吃一惊:查询车辆从2014年10月31日到2015年5月18日,有4次违法记录,3次被记12分,1次被记6分,共42分,4次违法记录共罚款13200元。

  系统显示,该车是一辆杨凌牌照的五菱之光轿车,市场价约3万。车主胡先生本打算来消除违法记录,然后准备审车。看到这些记录后,他后悔不已。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交警丁蕾说:“这辆车有两次是因为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将号牌上的字母C用不干胶贴成了0,分别被记12分,罚款5000元;一次是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记12分,罚款3000元;还有一次是因在高速上超速被记6分,罚款200元。

  “这个罚款数额还是挺少见的,车可能没有多贵,但违法记录真够雷人的。”丁蕾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就是说,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恢复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套牌、伪造变造车牌涉嫌逃避处罚,有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车主不要抱侥幸心理。《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