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告中国海外猎狐人员 称其在美从事秘密工作

18.08.2015  11:56

  《纽约时报》16日报道,奥巴马政府对中国海外猎狐行动的工作人员发出警告,还指责中国追贪人员在美国从事“秘密工作”。

  这样的表态让人颇感惊异。为什么?因为美方不止一次地承诺加强同中方的反腐败合作。

  在上月举行的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美达成的127条成果清单中,在反腐败合作一项上有详细内容。美方除了决定在联合国、G20、APEC等多边框架下加强与中国的反腐败合作外,还承诺“愿与中方一道,在2015年至2016年间,尤其是2016年中方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为打击跨国腐败作出表率,包括实施G20相关反腐败准则。

  一面表现出积极的合作姿态,而另一面却发出警告,美国的作法实在令人费解。这不禁让中国民众产生这样的疑问:美国的屁股到底是坐在贪官那边还是在正义这边?

  要说到两国反腐合作,美方应该不会比中方陌生。

  实际上,根据1997年中美元首共同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双方在1998年设立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2004年,正是通过这一机制,美方将侵吞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遣返中国,成为中美司法合作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更加重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反腐合作,赢得了广泛国际认同和尊重。中美间也逐步加强了反腐合作。

  去年APEC北京会议发表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美国是签署宣言的国家之一。

  紧接着的G20峰会又核准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要求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等等。

  今年4月,中国公安部和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举行了两部第一次部级会晤。双方一致同意要建设性管控分歧,构建富有成效的中美新型执法合作关系。追逃追赃与遣返合作是双方确定的未来合作领域中的重要一项。

  中美加强反腐败合作互利双赢,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也具有重要的多边意义。反腐败合作可以成为中美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像近期的乔建军、赵世兰、杨秀珠等等案例,都成为中美合作反腐的新探索和新范式。美国联邦检察官在起诉乔建军和赵世兰之前,曾到中国调查取证,并得到中方大力协助。这是中国在履行2000年双方签署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承诺。根据这一协定,双方应在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侦查、起诉和诉讼方面相互提供协助。

  在当今时代,腐败已成为世界性难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和单打独斗,各国相互协调合作才是最好的反腐工具。当然,在反腐败合作这件事上,我们并不会要求美方“报之以琼浆”,但也绝不答应任何人给反腐合作制造人为“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