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力争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02.03.2018  12:52

      2月11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这是十九大后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宁波的新使命,也是宁波积极融入国家战略、抢抓发展机遇的重大实践。
  批文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宁波、温州的区位优势、民营经济优势和开放发展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努力把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是我国新时期实施创新驱动的核心载体,也是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为核心的国家创新战略平台。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宁波、温州高新区将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人才培养引进、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
  根据建设方案,到2020年,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力争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新型现代产业基本形成,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日益完善四大目标。将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源头创新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新材料、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激光与光电等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充分释放科研机构、科研人才、创业资金、重大项目的潜力与活力,打造发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动流畅、科技设施联动、创新链条融通的区域创新共同体。
  根据发展目标,宁波高新区将立足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联合温州高新区构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格局。以增强对地区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发展目标,发挥创新资源相对集聚的比较优势,重点开展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和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开展新型研发组织、专业化众创空间及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力争成为浙东南地区创新创业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