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自创区建设政策措施出台 打造创新之都

27.01.2017  11:39

西安自创区核心区管理范围示意图。

  1月20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将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行区,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加快建设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更好地发挥西安高新区在全市追赶超越的排头兵作用。

  据了解,该政策措施从六个方面出台了20条具体措施,以加快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到2021年,半导体全产业规模实现6000亿元,成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第一极。同时,先进制造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创新型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在深化创新资源统筹,打造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打造科技资源统筹示范区,支持自创区试点专利、商标、版权和标准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设“人才特区”,设立西安自创区人才专项资金,设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窗口,建设“一带一路”人才大市场,并打造西部科技金融中心。

  在推进军地资源融合,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建立市场导向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以及实施军民融合试点政策,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打造对外开放合作先行区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推动自创区和自贸区联动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同时,引进和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新技术研发集群,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

  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创建一流服务特区方面,政策措施赋予西安自创区更大的自主权,授予西安自创区更大的管理权限,并在自创区内推行统一管理。在强化自创区建设保障,增强持续发展动力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强法制保障,将协调推进《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立法,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来固化自创区的发展经验、创新制度。同时,加强组织保障与空间保障,明确将约155平方公里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管理范围,保障自创区核心区内的建设用地满足发展需求。另外,还将营造创新文化,高举西安创新发展的旗帜,弘扬“创新有为,开放包容,务实担当,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 王荣忠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