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展培育社会组织 提供4万个就业岗位

08.01.2016  13:07

  近年来,苏州市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龙头,以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8100家,其中,社会团体309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87家,基金会21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3520家,社会组织总数超过21620家,万人(户籍)拥有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2.3家。

  取消“一业一会”限制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258事项

  去年,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作纳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谋划、整体推进。在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法治苏州建设、对接自贸区、民生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多项全市重点改革发展工作中,对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0余个部门在推进各自业务主管领域改革发展中,将社会组织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提出了发展目标、扶持措施、激发活力、发挥作用等具体要求,初步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支力量共建的社会治理架构。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健全、诚信自律、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要求,苏州市将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团、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纳入优先发展范围,实行直接登记;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引入竞争机制,取消“一业一会”限制,推动行业细化分类有序发展;降低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引导和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推动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公益慈善、环保、社区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迄今,全市已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500多家。同时,苏州市相继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取消了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审批,取消了会费报备制度,同时破除“一业多会”限制,支持行业协会在制定自律规范、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激发行业协会活力。

  继政府向社会部分职能、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及第一批职能转移目录和购买服务目录出台后,市财政部门制定了《苏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指导意见》,《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目前苏州市第一批4个政府部门职能转移的52个事项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258个事项顺利实施,一批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职能授权或委托给有了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市民政局去年9月下发了《关于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分级编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启动《目录》编制工作。全市首批《目录》已编制完毕,并在市、县两级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明确进入《目录》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承接苏州大市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转移、授权、委托的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资格。至此,《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三份目录均已编制完毕,为苏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社会购买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0多万个会员企业参与苏州经济和社会建设

  12000多家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

  为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集群,去年,苏州市继续对新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进行“以奖代补”,对姑苏区、园区8家基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185万元。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基地71家,其中市级层面4家、区(县)级层面11家、镇(街道)级层面44家、村(社区)级层面12家,四个层级、功能有别、错位发展、比较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基本形成。为更好地增强各培育基地功能,放大效应,发挥作用,去年9月28日,苏州市在苏州公益园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经验交流会,抓创新、树典型,分享经验、谋划发展,并建立了资源链接、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近年来,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民政局委托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对市本级社会组织秘书长分三个批次进行了重点培训,至此,市本级首轮多层次、大规模、全覆盖的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程全面完成。依据苏州市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长效常态机制,今年还初步制定了分类培训指导意见,以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帮助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去年,全市各级民政安排公益创投资金突破3000万元,参与的社会组织超过800家,公益创投项目超过500个,惠及30多万居民。公益创投已由市、区两级延伸到部分镇、街道,由单一民政部门主办向政府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辐射,实现了公益创投活动大市范围内的全覆盖,效应不断放大,社会认同度大幅提升。苏州市和昆山市还各安排资金300万元,积极探索“公益采购”活动,首届采购活动于年底前圆满完成。市民政局、文明办、工商联还联合组织开展了“首届公益伙伴日暨公益五百行”活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三方跨界合作的社会创新机制,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公益品牌。首届公益五百行活动成功对接54个项目,社会各界捐赠资金达370万元。据初步统计,去年,苏州市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组织建设的财政性资金超过8000万元,全市社会组织提供了近40000个就业岗位;3000多家教育、培训、医疗、养老、文艺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为社会提供着各类公共服务;500多家行业协会(商会)带领着10多万个会员企业参与苏州经济和社会建设,12000多家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社会组织用于社会公益慈善领域的资金超过1亿元。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已成为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方面规范各类社会组织

  年检合格率97.6%

  去年9月9日,市民政局印发了《苏州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从登记、自治、收费、诚信、活动五个方面切实规范各类社会组织行为,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自治能力,依法开展活动,推进信息公开和信用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民主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还起草了《苏州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为今后建立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提供了基础的制度保障。

  为高标准地做好等级评估工作,市民政局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调整了原有的评估细则,统一执行省厅标准,继续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优化评估流程,加强评估前培训和指导,认真组织和动员各区市及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的社会组织申报评估,经评定,新增一些等级社会组织,其中4A级以上社会组织30家。目前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依法运行、有效治理、自我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市民政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级层面上,去年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031家,未参检56家。其中,年检合格社会团体60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5家,暂缓年检7家,注销23家,撤销9家,参检率92.4%,合格率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