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张英在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07.05.2015  12:53

  5月6日,省妇联副主席张英来到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受理咨询电话,落实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

  前来求助的妇女杨某投诉称,2012年丈夫赵某带着女儿与本村的两位村民一同外出打工,期间没有任何联系。去年10月,才得知女儿已经“嫁”到外县,并已育一子两岁。杨某于今年2月先后两次前往外县探望女儿,发现其被婆家限制了人身自由,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经过与婆家交涉,才得知当年女儿是经同村一起来打工的村民介绍,并收取了一定的彩礼后嫁到当地的。因女儿婆家敌对情绪很激烈,杨某无法接近女儿掌握其真实意愿,现求助省妇联帮助调查了解事实情况。如果女儿愿意继续现在的“婚姻生活”,请妇联组织帮助完成以下诉求:一是向当年介绍的村民要回彩礼钱;二是帮助女儿获得人身自由;三是女儿和女婿应尽赡养义务;四是女儿当年属超生,一直没有上户口,希帮助解决身份问题。

  张英详细了解妇女的诉求后,与工作人员一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其进行了详细解答。省妇联将委托其女儿所在地基层妇联前往家中调查了解事实,并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女孩本人应尽快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报,严格按照程序正确解决户口问题。

  接访间歇,张英还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律师询问了中心近期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妇女婚姻家庭矛盾是非常特殊的情感问题,除了按照法律规范政策解答之余,更要注重运用心理学知识,帮助妇女有效处理情绪,理性化解矛盾,更好的保障来访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