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因办案受贿被双开

25.06.2015  06:59

  华商报讯(记者陈琳)西安市纪委昨日下午6时发布消息,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被双开。

  日前,经西安市委批准,西安市纪委对莲湖区委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洪在担任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基建工程、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王洪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2月2日,西安市纪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5起案件,其中王洪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

编辑:蔡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