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共机构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

10.06.2015  13:37

  西安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空调开启时关闭窗户。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旨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据悉,该办法所称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教、文、卫、体等事业性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要求公共机构应当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合理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途径,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公共机构每年1月31日前应向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汇报“用能报告”,制定本年度节能目标及实施方案并备案。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和分项计量。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应当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平台,对建筑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监测,并与市级民用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平台实现数据上传对接。

  该办法要求西安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空调开启时关闭窗户;定期对空调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在采用集中供暖、中央空调的建筑物内,不得擅自使用单独的电暖气、空调等设备。在照明方面,鼓励充分利用自然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电路控制方式,有条件的采用智能调控装置;夜景照明时,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照明。办公设备中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停用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时,关闭电源。下班时,断开办公用电设备电源。提倡使用智能控制开关。(记者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