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人才安居办法》最高享受一百万补贴

07.12.2017  01:17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为班长的新一届市委,更是把“人才强市”战略提升到新的高度。5月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从5个方面23项内容明确了政策措施,提出了“5531”人才引进计划,计划在5年内引进和培养百万人才。

  在此背景下,提前谋划百万人才的安居工作——“筑巢引凤”,就显得尤为重要。市委、市政府出台《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化大都市、“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满足百万人才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充分展现我市招贤纳士、博揽群才的胸襟和诚意,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建设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高地。为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人才安居体系。

  在政策定位方面,将人才安居作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供给、自主选择、配套完善、优质服务”的人才安居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人才住房制度。具体讲,就是针对不同层级的5类人才,采取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和人才租赁房等方式,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全方位保障,满足人才多样化的住房保障需求。

  二、持续加大投入,加快人才安居房建设。

  今后5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22万套。其中,政府采取新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高端人才公寓5000套,主要适用于新引进的中高端人才,包括A类人才公寓50套、B类人才公寓300套、C类人才公寓1000套和D类人才公寓3650套。主要布局在高科技产业、国际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人才聚集区”,全部按照高端住宅进行规划建设,配备整套家具、家电和必要的办公用品,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同时,人才公寓内还将配套建设学术交流研讨中心、商务服务中心、健身体育中心等配套设施,努力打造一流的人才公寓,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安居服务。

  今后5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包括新毕业大学生在内的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住宅用地的20%将用于公租房和人才租赁房建设;商品住房项目中,将按照5%比例实物配建公租房和人才租赁房;5年内新建人才租赁房不少于10万套,配建人才租赁房不少于7万套。同时,针对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众多,人才聚集的实际情况,将采取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4.5万套。

  三、适应人才住房需求,分层级给予相应补贴。

  具体来讲,购房补贴适用对象为A、B、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款的50%,补贴上限按人才层级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租赁补贴适用对象为A、B、C、D类人才,补贴标准按人才层级分别为每月6500元、5000元、3500元、1000元,按季度核发,最高补贴5年。

  实施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政策,既考虑解决人才安家购房的经济压力,又有灵活多样的补贴方式供人才选择,更加便利人才的工作生活。选择租赁补贴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时,还可以转化为购房补贴;享受货币化补贴的人才,在补贴期间进阶为更高层级人才的,其补贴标准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未来几年,随着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城市的加快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努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高效、保障有力、效应明显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为人才发挥才能、施展才华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附ABCDE四类人才划分标准: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符合鼓励类岗位需求人才、外国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优秀青年人才三类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新闻发布会问答:

   关注点一: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和《人才安居建设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特点。

  答:今年以来,南京、成都、长沙、武汉等城市先后发布了人才安居政策,深圳、杭州开展的更早,城市间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年初,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5531”计划后,永康书记、上官市长多次批示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我市人才安居体系,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市委组织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本着以人才满意为第一标准,将西安建设成为海内外人才创业创新“天堂”为工作方向,抓紧研究我市人才安居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赴深圳、南京、成都、武汉等地学习调研,在吸纳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紧扣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办法》和《方案》。

  此次《办法》和《方案》紧密围绕构建我市人才安居保障体系和具体实施方案为重点,从人才安居的概念、适用对象、基本原则、保障方式、安居标准、资格审核、房源筹建、后续管理等方面,确定了我市人才安居的整体制度设计。制定了今后5年建设和筹集各类人才公寓22万套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政府筹建、用人主体自建和商品住房配建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支持政策和完成时限。

  其突出特点:一是保障覆盖面广,对A、B、C、D、E各层级人才全覆盖,只要符合安居条件,应保尽保;二是安居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选择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租赁房和单位人才房等多种安居方式;三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采取财政投资新建、统购社会房源、长期租赁、商品房配建、单位自建等方式。四是建设标准高,秉持高起点、前瞻性设计,全配套、精装修、拎包入住。

   关注点二:

   今后5年,西安人才安居房建设量约占全市住房供应量的近四分之一。如何平衡房地产市场与人才安居两方面的需求。

  答:关于房地产市场与人才安居的平衡问题,首先要坚决贯彻十九大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精神,并按照中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路径和目标,构建覆盖不同群体、相互衔接、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制,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22万套人才安居房建设量,是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保障房建设以及城市承载力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科学决策的。无论是与其他城市人才房建设量比较,还是百万人才引进计划来看,近四分之一的供应量都是合适的。同时,加大人才安居建设,可以起到分流市场压力、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以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等作用,也是加快建立新时代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具体体现。

   关注点三:

   为确保22万套人才房落到实处, 西安市将采取的举措。

  答:刚才,市政府王西京副秘书长已将22万套人才安居房的筹措渠道向各位记者朋友做了通报,总体来讲,人才安居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主体供给”的思路组织实施。

  政府主导是构建人才安居保障制度的基础,主要保障措施为:一是由市本级、各开发区在人才聚集区和产业集中区域,集中选址新建一批高端人才公寓,土地供应和资金计划纳入各责任主体年度预算,优先供给、足额保障;二是集中采购或长期租赁一批社会房源作为人才公寓,即盘活了存量住房,又增加了人才房供应渠道;三是从土地供应端增加人才房土地供应,新增住宅用地的20%用于公租房和人才房建设,20%用于双限房建设;四是在商品住房建设中,开发企业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实物配建人才租赁房,按照西安市每年平均1800万平方米商品住宅供应量估算,5年可落实人才公租房约7万套。

  同时,此次出台的《安居办法》,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新增土地自建人才安居房,并在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赋予用人单位分配管理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关注点四:

   今后几年,对新毕业大学生的安居保障的具体安排。

  答:新毕业大学生只需一张毕业证、一张身份证,免于资格审核,就可在项目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租金每平米仅为2.89元,免收物业管理费和电梯公摊费。西安市支持新毕业大学生安居的力度是空前的,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而且短期内就推出了6个项目19100套房源,为大学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安居保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招贤纳士、博览群才的决心和诚意。

  大家知道,西安63所高校每年新毕业的大学生接近20万,他们是大西安最宝贵的人才资源,而新毕业的大学生面临住房、就业、创业和生活等诸多压力,政府有责任在大学生毕业初期最困难的阶段,予以更多的支持和关心。下一步,西安市将统筹考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保持新毕业大学生住房政策的连续性,稳步增加供应量,5年内新增人才租赁房不少于17万套,切实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

   关注点五:

   西安5年内要引进百万人才,而目前西安市住宅正在实行限购。在人才购房方面的优惠政策。

  答:为加大引进人才的安居保障,我市从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构建多层次人才住房供应体系、支持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实行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等多方面全方面做好人才住房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去年底以来,我市连续四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稳定。从实施效果看,自6月份开始,房价增幅逐步收窄,住房价格趋于稳定,特别是对引进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买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正在抓紧制定人才购房优惠20%的具体措施,以更大的诚意、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贴心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人才,助力大西安建设,顺应包括各类人才在内的人民群众对“住有宜居”的追求,彰显市委、市政府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的决心和信心。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