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在参与依法治市工作中成效显著

04.11.2014  19:38

西安市妇联作为西安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依法治理工作多年来,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将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全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 

一、以普法宣传为手段,营造依法治市社会氛围

结合职能,一是通过下发以《西安市妇联系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为重点,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通过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日、普法宣传日等节点及科技“三下乡”和“科技月”等活动,面向广大基层妇女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和城市流动妇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三年来,妇联系统共开展180多场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三是通过开展法律“六进”。 围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主题,在企业、社区等人群聚居地,开展了以法律大讲堂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维权意识。

二、以依法维权为重点,做实依法治理化解矛盾工作

一是与源头维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把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围绕妇女参政、就业、劳动保护和妇女儿童教育、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围绕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对预防家庭暴力、农村留守妇女权益保护、西安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推动立法工作。《西安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西安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立法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西安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初稿)。明年,我们将继续把立法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入研究妇女权益保障立法有关问题,努力高质量完成《西安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是与做好妇女群众信访工作相结合。制订了依法维权工作规则,健全妇联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主席接访日制度,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长效的律师接待制度。坚持每周有一天领导接访日、每天都有志愿者律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实效的维权服务。引导来访妇女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每年全市妇联系统2000多件次的接访中,做到零投诉、100%结案率。 

三是与实事化维权相结合。我们通过承接“陕西省妇女儿童民生工程维权救助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律援助自办。项目运作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9 件,帮助受援妇女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240多名权益受侵害的贫困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救助资金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是与项目运作相结合。根据稳定社会大局的新形势新要求,西安市妇联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投入45万元专项资金,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在全市建立13个基层维权示范工作站,旨在示范带动和逐步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一级维权工作站。我们将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社区、村综治工作站,实现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维权站联系妇女群众、畅通权益诉求渠道的作用。及时排查有效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和维权诉求,,使妇女维权站成为多部门联动的社会化维权服务平台。这一模式在我省首创,并成为西安市妇联基层维权维稳的品牌,多次得到了市委领导和省妇联的好评,并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三、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丰富依法治理内容

坚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引导妇女群众建立和谐、文明的新型家庭和邻里关系,夯实“平安家庭”的工作基础。每年联合市综治办通过召开西安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总结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示范区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及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