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订公园管理条例 游园不能带宠物

03.03.2016  09:52

  在公园跳广场舞时,音乐的音量得控制;在公园健身时,不能打陀螺;您家的宠物狗不能进公园……您对这些规定有意见或建议吗?市法制办将就《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市民可报名参加。

  听证会将针对条例中关于划分公园功能区域,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并要求在公园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应在规定区域进行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关于游客数量激增,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公园管理机构可以采取限制游客进园、疏散等应急措施的规定是否可行;关于在公园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时,不得从事打陀螺及其他影响公众安全或者产生强噪音的活动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关于对犬只及其他宠物入园管理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听证。

  此次征集听证陈述人12名,旁听人10人。西安市居民,年满18周岁的可报名。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要在3月11日前提交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或传真至029-86788348。听证陈述人按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旁听人报名方法与听证陈述人相同,需在意见建议栏中注明“旁听”,《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及报名表可在市法制办网站查阅、下载。 (记者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