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母婴室设置不足 职场妈妈无奈躲厕所里挤奶
今天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我国的宣传主题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今年宣传核心除提到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阻止违法早婚早育等内容,还专门提到倡导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结合需求设置母乳喂养室。
目前,西安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室设立情况究竟如何?在世界人口日来临之前,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并对很多母乳喂养的妈妈进行了采访,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记者走访
新建商场多设置母婴室 地铁站尚无专门哺乳场所
知名演员马伊琍曾在今年2月发了这么一条微博,她提到“都批评如今的中国年轻妈妈们懒惰不肯母乳喂养、不亲自带孩子,可是现实状况确实是整个大环境不够体谅妈妈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国内的母婴室配置很不标准,带两个孩子出门让她感觉非常狼狈,感叹“带孩子外出真的很不容易”。马伊琍所说的还是在有母婴室这个前提下,殊不知,国内很多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还没有母婴室,西安也是如此。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西安新建的商场大多都配有齐备的母婴室,或者在卫生间设有可折叠式的尿布台,方便带婴幼儿出门的爸爸妈妈换尿布。在高新区新开的阳光天地商场,设有相对齐备的育婴室,里面除了配有舒适的沙发方便妈妈抱着宝宝喂母乳外,还有尿布台、洗手池,方便大人给孩子换完尿布后洗手。曲江一商场的母婴室设施非常齐备,除了各种干湿巾可直接取用外,还配有暖奶器、微波炉、儿童餐椅等供妈妈和宝宝们使用。而南二环一家商场,虽然也设有母婴室,但里面除了尿布台外,基本没有其他任何配置,空间也只能容纳一个家长给宝宝换尿布。
走访中,西安宜家的母婴室让人印象深刻。母婴室与餐厅相邻,里面的配置非常人性化,一侧设有洗手池、尿布台,装有纸巾、湿巾、尿不湿等各种宝宝用品的收纳袋挂在墙上,还有可挪移儿童坐便器,另外一侧,配有舒适的单人沙发和桌几,桌几上还有小型温奶器。墙上还贴有温馨提示:“可向餐厅员工免费索取尿不湿和热水,餐厅还提供免费加热婴儿食物的服务。”母婴室旁边的男女卫生间,均设有尿布台。
记者走访西安多处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发现,西安火车站及北客站均设有哺乳专区。目前,西安各地铁站尚无专门哺乳场所,但工作人员表示,乘地铁时,有哺乳需求的妈妈可从任意站点下车和站台工作人员联系,站点将提供车控室或其他场所供母婴使用。
>>心酸讲述
烟民有专门的吸烟区 为何女性不能有母婴室?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39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84.1%的人认为公众场所有必要设立专门母婴室,92.8%的人表示自己周围的公众场所鲜有母婴室存在;地点方面,在地铁站、机场、车站建立母婴室的呼声最高,其次为商场、超市、公园、写字楼。
在一些老旧商场、餐厅、公园内,几乎看不到母婴室的存在。在很多公司和与企业也并没有专门为女员工设置的母婴室。产假结束后,许多妈妈为了让宝宝能继续吃到母乳,纷纷变身“背奶族”。这些坚持母乳喂养的职场妈妈在工作间隙存储母乳,下班背回家作为宝宝第二天的“口粮”。
提到去哪挤奶的问题,“背奶族”可是“一把辛酸泪”。魏女士在一家企业做文案,孩子快两岁了,她还在坚持母乳喂养,“从休完产假到现在,我一直坚持背奶,辛苦就不提了,主要是单位没有母婴室,每次我都像做贼一样,楼上楼下找能挤奶的地方,休息室、卫生间、打印室,甚至我桌子底下,虽然很多做妈妈的同事很体贴,但还有很多同事不理解。”魏女士说,不管在哪儿挤奶她都会把门反锁起来,但门口只要一有人经过还是紧张得不行,“有的时候没有及时挤奶衣服都浸湿了,非常尴尬”。
黄女士说,她曾在卫生间挤奶,因为操作不方便而把刚挤出来的120ml母乳打翻的经历,当时真的是难过得一塌糊涂。黄女士的公司刚搬家,原以为搬到新址公司的各种设施会更加人性化一些,但是她期待的母婴室还是没有,“可能是领导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对刚当妈妈的女员工来说,是跟卫生间一样非常必要吧,我家宝宝11个月了,她也不喝冰箱里冷藏的母乳,只能麻烦我妈妈每天抱她到公司,我找地方喂完再送下去。现在我只好在单位跟前租了一间房子方便母乳喂养。”黄女士说,她已经两次因为没有及时给宝宝喂奶,而导致乳腺炎了。
采访中,许多哺乳妈妈表示,其实她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在工作场所、商场、超市的僻静角落放一把椅子,拉上一个遮挡帘,营造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就可以了。现在二胎政策放开了,母婴室是不是也应该被重视起来了,烟民都有专门的吸烟区,为什么哺乳妈妈不能有哺乳区、母婴室?
>>律师说法
监管力度不够
设置母婴室难落实
据国务院新闻办2014年发布的数据,全国共有64个城市建立534个母乳喂养室,其中115个在工作场所,419个在公共场所。2013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联合发起“母爱10平方”公益活动,倡导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立母乳喂养室,关爱哺乳期女性。
2012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条提出: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记者从西安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了解到,大型国企和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在母婴室方面落实较好,私企、小型企业、女职工较少的单位母婴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由于工会没有强制力,只能尽量呼吁各界关注母婴室欠缺问题。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奎认为,《规定》在设置适用的前提条件时存在一定模糊性:《规定》采用女职工“比较多”的宽松表述,“比较多”的标准是什么?当女职工人数达到多少时符合“比较多”的标准?如果能将女职工“比较多”的衡量标准进一步明确,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更有效。王奎表示,《规定》形同虚设的另一个原因是“监管力度不够”,“如果劳动监管部门能对不符合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处罚,也可在一定程度促进规定的落实。” 记者 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