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学校“小升初”测评不得出现“奥数”
07.04.2016 18:46
本文来源: 华商网
新华网西安4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7日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阶段性评价将于5月28日上午举行。西安市教育局要求,阶段性评价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西安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2016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2016年,西安民办初中招生在深化改革、完善办法的总体思路下,继续推进素质教育综合评价的改革探索。具体招生办法坚持“以小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对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的阶段性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00;阶段性评价值为100。
其中过程性评价认定,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
阶段性评价内容要求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定,关注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定,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招生录取方式以过程性评价值加阶段性评价值的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以市教育局审批的计划人数为基准录满为止。
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不再实施对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程序过程,招生依据《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反映的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情况,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西安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完)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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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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