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01.08.2016  17:04

   西安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魏民洲代表我市在京领奖

  7月29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与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是自1991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第八次蝉联此项殊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代表我市领奖。

  西安是驻军大市,驻军数量大、兵种多、规格高。全市各类优抚对象26万余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3万余人,军队离休退休人员近8000名。西安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近几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不断赋予“双拥”工作新内容,形成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我市建立和完善了市、区、街办三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积极解决部队官兵实际困难,在改善训练环境、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和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为驻军提供支持。

  驻军部队广大官兵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积极参与西安重点工作建设,实现中心任务保打赢、应急处突能制胜、救灾抢险当先锋,在缓堵保畅、新农村建设、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西安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同时,我市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利用军工企业、部队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积极促进“军技民用、民技军用”,实现了军地双方的优势互补,推动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新闻背景

  西安双拥模范城“夺冠”记录

  1993年1月10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授予西安市等56个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1994年7月16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136个市(区)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决定》,其中西安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1997年1月15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决定,再次授予西安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00年1月12日,西安市因为坚持广泛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以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授予西安市等245个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03年12月30日,西安市第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08年1月4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上,西安市第六次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12年 2月27日上午,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西安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