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0家工地夜间制噪被查 发现污染源请举报

07.04.2016  11:22

  针对“禁土令”解除各大建筑工地逐步开工,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展开突击执法检查行动。今天对在3月份的夜间巡查中发现的10家工地违规夜间施工做出通报。

  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3月份夜间巡查中发现的10家工地在没有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进行打桩和浇筑等作业。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并对违法行为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

  违法施工项目分别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地铁三号线七标段,陕西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曲江羊头镇小区,陕西华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曲江御园,汕头达濠建筑总公司的曲江香都C区,陕西柏和实业有限公司的煜星书院小学部,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的曲江公园城3号地块,西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坤元time,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天瑞斯丽酒店,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的依云曲江项目,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的延长石油科研中心项目。

  为减少噪声污染,共同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西安市噪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组成)已经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提早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噪声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呼吁市民朋友们关注噪声污染问题,“对号入座”积极举报身边的噪声污染源。

  西安市环保局:负责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噪声监督管理。受理电话12369。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商业经营及文化娱乐噪声的监督管理。包括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受理电话12342。

  西安市公安局:负责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包括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居民住宅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当按照规范合理安装使用,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防止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环境。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或者拆除。驾驶机动车辆不得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鸣放喇叭。受理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