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迎来首个湿地日 今后捡拾鸟蛋将承担法律责任

06.05.2017  12:13

5月5日立夏,也是《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个“西安湿地日”。围绕“保护湿地健康”主题,西安市农林委及湿地保护部门在大唐西市广场开展群众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讲、发放资料及咨询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市民了解湿地,走进湿地,保护湿地。

西安现有七大湿地

现场讲解湿地对生态的作用引来了众多市民驻足。据西安市农林委资源处处长任党和介绍,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人们誉为“淡水之源”、“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从溪流到水库,从江河到大海,从池塘到湖泊,湿地无所不在。

西安湿地资源丰富,拥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人工湿地四大类型,面积23577.8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5.96%。重要湿地有陕西泾河湿地、渭河湿地、黑河湿地,长安沣河湿地、灞河湿地、浐河湿地以及户县涝峪河湿地。

今年将新增湿地6080亩

据了解,由于盲目开垦改造,对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湿地面积从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急剧减少。“造成现状的原因很多,既有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又有公众对湿地的生态价值认识不足,过度利用甚至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等因素。”今年,西安市将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以上,新增生态水面2500亩,湿地面积6080亩。

今后不能随便捡拾鸟蛋

为保护西安湿地资源,《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后猎捕、杀害野生禽鸟,采集野生植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投毒、撒网、电击等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擅自抽取、排放湿地蓄水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围垦、填埋湿地;擅自挖塘、取土、采砂、采石、采矿、烧荒行为等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还把普及教育纳入重要日程,将每年“立夏”定为西安湿地日,通过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了全民对湿地的认知度,让更多人参与湿地保护工作,提升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