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药监针对违规销售“美瞳”等违法行为开展排查

15.06.2016  09:00

  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近期,针对部分小饰品店铺、小商品市场等区域内无证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市食药监对新城区尚德路小饰品一条街、雁塔区小寨海港小商品市场、百汇市场、碑林区骡马市、长安区大学城周边等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共发现12户摊点门店仍然无证销售美瞳及护理液产品,扣押违法美瞳产品726付,护理液产品21瓶,各辖区食药监管所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查处,纠正市场开办方,约谈摊点商户,下发告知书,提高商户知法守法意识。

  据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经营该类产品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产品,要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选购。如发现无证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也请消费者及时拨打我局12331进行投诉举报,净化市场环境,共同维护我市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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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看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上市合法的隐形眼镜产品,必须经过批准,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必须取得经营企业许可证方能销售。

  二是找准适应症: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戴隐形眼镜,两眼视力相差300度以上的近视患者,经眼科检查没有发现中度沙眼、疑似青光眼及其他角膜疾病,比较适合佩戴隐形眼镜。对于佩戴隐形眼镜的人,还要定期的做眼科检查,最好两三个月做一次,儿童要一个月做一次。

  三是在选购时:要注意产品的含水量。佩戴前应当做裂隙灯和曲率仪检查,如果泪液分泌良好,就可以配含水量高一点的隐形眼镜,透氧性会比较好;但如果泪液分泌比较少,就最好配含水量低的隐形眼镜,因为含水量低的隐形眼镜吸收你的泪液会少,佩戴时眼睛不容易干涩。

  此外,还要适应选择佩戴周期。隐形眼镜产品有日抛、周抛、月抛、半年抛、年抛等,佩戴时间长的隐形眼镜成形工艺较好,抛弃型的隐形眼镜较薄较软,要根据个人的眼睛状态,如果有轻微散光,且泪液分泌不是很充足,容易眼发干,又是第一次配戴,那么建议佩戴周期长的。而抛弃型隐形眼镜的优点在于健康、方便、省却每日清洗保养的程序,用完即丢,不仅使用方便,更减少了因镜片清洗不彻底而致病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