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被消防员踩伤腿 屡次申请救助遭拒

10.02.2015  11:23

  

  好心救人被踩伤腿,四处申请治疗未果,病情延误或致残

  3年前,崔斌见义勇为,参与救下准备跳树的轻生女子,还因此登了报,他成为新闻人物。

  然而,崔斌在救助行动中被消防队员意外踩伤左腿。他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因为家境不好,救人的行为又不够“嘉奖”等级,并没有得到经济补偿,以至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如今走路不得不依靠拐杖,还很有可能致残。

  崔斌“救人流血又流泪”的遭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看来,是因为目前国内见义勇为的界定困难,没有法律上的统一解释。而且,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律保障效力有限。

  2012年2月29日,在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广场,为迎接“雷锋月”,一幅覆盖了颐高电脑城三层楼的红色墙体广告十分抢眼,上面写着十个金色大字“当雷锋传人,做万州好人”。

  下午3时,一名湖北恩施女子突然爬上了广场另一侧一棵粗大的黄桷树,在树梢上坐着就不下来了。

  广场办发现该女子后,向高笋塘交巡警平台报案,民警与随后赶来的消防队红光中队等展开救援。

  不过,他们在树下喊话,这女子不愿搭理,消防员试图搭消防梯到树干上,她不是拼命摇晃树枝,就是用树枝打靠近的人。因为树下是一条梯道,消防员也没法在下方铺上气垫。营救陷入了僵局。

  天色渐晚,女子的情绪依旧激动。根据当地《三峡都市报》报道,在大家一筹莫展时,49岁的保洁员李大兰找消防员,要求上树跟女子交流,称“都是女人好说话”。树上女子对她上树果无太大抗拒,跟她聊了不少。

  此后,崔斌也站了出来,称自己2005年时就在上海成功解救过一名轻生男子,有经验,可以去做女子的劝服工作。现场指挥人员同意了。

  报道称,女子见到有陌生男子上树,又激动起来,甚至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比划。崔斌递上自己准备的瓶装水和面包,又以自己“也在外地打过工”的相似经历进行交流,女子的态度才温和下来。晚上7时47分,崔斌与李大兰再次上树,合力将女子抱住,4名消防队员才上去使用安全索将女子救下。

  主动请缨,合力救人

  合力救下轻生女子,这个事件本可画上句号,然而“好人”崔斌却出了状况。

  崔斌时年47岁,已离异,因身体不好,从外地回家乡后已经当了一年的低保户。事发当天,他抱着“不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眼前消失”的想法,积极参与了救人。

  在崔斌奋力扑上去抱住恩施女子后,消防队员们陆续上树。因树上狭窄,一同救助的消防兵一只脚踩在了他的左膝外侧。巨大的疼痛让崔斌走不了路,休息了好一阵后才能一跛一跛地行走。

  据崔斌回忆,女子被救下来后,大队人马很快将女子带离了现场,只留下高笋塘片区城管大队的一名男子在现场,说是带他去医院检查,“谁知后来那位城管的同志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崔斌说:“事发第三天,高笋塘那位城管带我到高笋塘中医院检查。门诊医生判断可能是膝盖半月板损伤,需要住院。

  “城管的那位同志付了门诊费用,说住院要先研究下。后来答复我说这是见义勇为,他们给我打证明,去找区政府。”崔斌说,无奈之下,他只好按照城管的办法,依次找在场救人的几个单位出具证明,向万州区政府申请治疗。一些在场人也证明:崔斌腿部受伤的情况属实。

  崔斌说,他拖着病腿拿着证明,找到区信访办,“信访办的同志又叫我去找政法委,政法委说我这个评不上见义勇为,又叫我去找信访办。信访办又叫我去找区人大、政协,可是人大、政协也没解决问题。我只好返回到信访办找到负责人,要求给个说法。这位负责人于是又给太白街道办事处的政法委书记骆斌打电话,通知其解决好这件事情。骆斌当时承诺把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崔斌于是被安排到太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源医院。住了几天不见用药,他才了解到医院担心到时候不知道找谁拿钱。崔斌再次到区信访办,信访办负责人通知街道办、卫生局领导、医院院长、主治医生到信访办开会,共同商讨治疗事宜,责成他们必须全力救治。在汇源医院进行常规检查后,医生建议做核磁共振检查。“街道办的人知道核磁共振的费用贵就不同意,还说我是骗子。

  腿肿得很高的崔斌只好请求医生做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显示:左侧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腔有少量积液。

  崔斌称,此后在医院里坚持了1个多月,总共才用去医药费2100多元。在此期间,他的腿消了肿,但还是痛得不能正常行走。无奈之下,他自行到了当地的三甲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做核磁共振。

  在三峡中心医院医治数月后,医生称治疗效果不好,很有可能致残,建议崔斌转到上一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