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出新规:社工泄露服务对象秘密可投诉

17.06.2015  18:08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广州社会工作领域在处理服务投诉方面终于有章可循。笔者6月15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酝酿多时的《广州社会工作行业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该试行《办法》由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制定,将进一步保障社工服务对象、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及社工机构的权益,规范行业秩序、强化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发展环境。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实习生 金秋 通讯员 印锐

  社工机构

  拖欠工资可投诉

  该试行《办法》分为十个章节,包括规定了投诉受理的范围、投诉事项的内容、投诉形式、投诉监理委员会的架构及其职责、投诉监理小组及其工作职责、处理投诉的程序及监督、投诉处理决定、投诉处理后的相关规定等。

  据介绍,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接受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对象提出的事关行业发展的投诉均适用于该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投诉受理范围,其中,针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的投诉,包括:违反社会工作执业纪律和执业操守的行为;泄露服务对象秘密、借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等违反社会工作专业操守与伦理守则的行为;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过程中故意或过失造成恶劣影响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以虚假事实诋毁、贬低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社工服务机构名誉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以虚假资料骗取社会工作登记或注册的行为等。

  针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投诉,包括:拖欠工资、薪酬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设立不合法条件限制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流动等有损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权益的行为;因故意或过失损害服务对象权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转介服务对象的行为;诋毁、贬损同业社工服务机构声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行业内不正当、不公平竞争的行为等。

  设立监委会

  让投诉落到实处

  试行《办法》提出设立“投诉监理委员会”为行业投诉的具体执行团队,简称为“监委会”。监委会承担实事调查、纠纷调解、矛盾处理与监督等职责,使投诉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从人员构成上来看,监委会成员包括社工行业协会代表、社工服务机构代表、本土社工服务从业人员以及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士。监委会由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常务理事会在会员、顾问中提名,由理事会对提名名单审议通过产生。监委会成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监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并指派专人负责投诉受理、人员联络、档案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监委会成员名单每年定期在广州社会工作协会网站公布,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监委会成员的推出、增补、撤换和罢免均由广州社会工作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

  可诉诸法律

  监委会办公室可接收当事人的投诉申请,初步了解投诉内容的事由、纠纷的经过,并根据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交或补充相关书面资料。监委会办公室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一般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后作出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需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监委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行业约束力。试行办法提出,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监委会应当对投诉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督促相关各方履行约定的义务。经监委会进行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就处理结果发生争执的,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过调查处理确定投诉情况属实的,对社会工作服务从业者的处理决定包括:通报批评、注销广州社协会员资格、取消推优资格等;对社工服务机构的处理决定包括:通报批评、注销广州社协单位会员资格、取消推优资格,必要时,可以书面建议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工机构评审评估时予以扣分,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建议取消投标资格。涉嫌违反行政法规的,交由主管机关或登记机关处理;涉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