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喝酒老板无证要开车 碍于面子两人均被处罚

07.09.2015  10:26


  


  西安网讯(记者辛源)晚22点,交警莲湖大队土门中队民警在土门盘道例行查,一辆灰色起亚车辆行驶异常执勤交警立即拦停,发现车内有两名男子,车辆驾驶人朱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过调查后确认,驾驶人朱某属于无证驾驶,而同车的男子周某为车主,是驾驶人朱某的员工。据两人交代,当晚车主周某饮酒,老板朱某虽然无照却逞强要求驾驶车辆,车主周某碍于面子,在明知对方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将车辆借给朱某,不料被民警查扣。

  目前朱某因无照驾驶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而车主周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被处以1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交警莲湖大队土门中队民警杜世平希望通过西安网呼吁大家,无照驾驶危害较大,是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行为,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而车主在外借车辆时,一定要确定对方有无驾驶证,如果明知无驾驶证依旧出借,也将附有连带责任,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