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残疾人不能再免费挂号?

04.05.2017  11:34

  昨日,宋女士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称,从4月1日起,她儿子无法享受残疾人免费挂号这项优惠政策了。

  宋女士说,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定期要去陕西省康复医院看病。可4月份,她三次带娃去看病挂号时都被收费。“2次是挂号时收9.5元,1次晚间挂急诊收11.5元。

  宋女士是单身母亲,儿子30岁,她记不清从何时起,拿着儿子的1级残疾证就可在该医院免费挂号,“可从4月1日起,就没有这项政策了。

  昨日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陪同宋女士前往该院。在大厅处立着一张通知板,上面提到“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诊查费用中,新增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比如,副主任医师诊查费最高限价为9.5元,医保补助4.5元,个人自付5元。”对此,宋女士称之前没留意过板上的内容。“这个月,我都是全额自费挂号。但即便能报销,每次还是要自费5元,而此前都是免费。

  据了解,4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另外,西安市残联2000年发布的《西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中提到,“市和区县各医院、各职工医院应在门诊设立向导医生和护士,主动协助引导残疾人就诊,免收挂号费。

  该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此前挂号费5元是统称,实际包含0.7元挂号费和4.3元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残疾人免费挂号。但4月1日起,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我们尚未收到上级关于残疾人诊查费的相关减免政策。如果宋女士确有困难,可向院方申请酌情减免。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副主任医生诊查费9.5元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残疾人的减免优惠政策,记者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接线员称,需咨询卫计委后再做回复。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贾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