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21.05.2019  18:32

  5月21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先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主持。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一、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80万家,我省有2.9万家。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为治理非法社会组织诚信缺失乱象,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从2018年4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排查出非法社会组织809家(自行解散51家,劝散257家,取缔320家,引导登记181家),其中打击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的非法社会组织10家,取缔利用“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4家,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

   (一)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打非整治宣传氛围。将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靠人民群众作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购物广场、公园、车站等人流聚集区集中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媒体、进场馆、进社区乡村),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以及利用沿街LED屏和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特点、辨别方法和举报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期间,共接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425条,为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摸底排查,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遁形。组织乡镇、社区开展拉网式“非法社会组织大排查活动”,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入户巡查,对街道小区内的社会组织登记造册,核实登记注册情况,深挖细查非法社会组织,使其无生存之地。例如,渭南市依据在排查中发现的“中国三农为农民办理养老退休”宣传彩页为线索,排查出涉嫌诈骗的非法社会组织“中国三农西部农业养老中心”。

   (三)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分级负责登记体制基础上,注重与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共享信息,协同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变“单打一”为“组合拳”,加大打击力度,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77家,追缴冻结赃款276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抓捕46人。例如,宝鸡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查处了打着“精准扶贫”旗号进行诈骗的非法社会组织“为人民服务精准扶贫基金会”,依法抓捕犯罪人员20名,冻结赃款200余万元;汉中市民政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了伪造社会组织证书、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汉中市张继中医大药房”。

   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一)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一是惩治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的情况;二是惩治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三是禁止慈善领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表彰评选。

   (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传真、邮箱,接受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对慈善组织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善款行为进行举报。二是在“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失信投诉”专栏中增设“慈善捐赠领域”分类项。三是通过“陕西民政”网中“厅长信箱”、“留言咨询”受理“慈善捐赠领域”群众投诉与举报信息。省民政厅在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专项工作中尚未发现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的行为,尚未收到有关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和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的群众举报线索。

   (三)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省民政厅结合《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题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2018〕3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12号),印发了《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建立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慈善捐赠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慈善组织在评估等级、公益性税前资格扣除、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发起设立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限制。同时,组织召开陕西省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推进会,200多家省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当场签订了《陕西省社会组织诚信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取得的成果。2019年,我省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重心由线下转到线上,重点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民政部开发的全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对网络上发布信息的社会组织与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理,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加大对危害较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人进行失信惩戒。目前,我们已在信用陕西的失信投诉专栏中增加了非法社会组织的投诉模块,并向信用陕西推送了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名单,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中。三是结合民政部即将正式公布的《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情形严重的责任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治理社会组织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强化规范引导。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针对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规范慈善捐助,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善款。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年度检查、专项抽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专项工作,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严格把关,重点排查,认真对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统计和梳理,建立慈善捐赠信用黑名单,并定期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及时在“信用中国(陕西)”等网站发布。三是形成惩戒合力。配合人民法院将被依法判定在慈善捐赠相关活动中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受益人列入黑名单;配合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等列入黑名单,强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失信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