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选好用好干部 落实主体责任

26.11.2014  18:09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如果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干部带病提拔,甚至“前腐后继”,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一句空话。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良好从政环境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不仅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也是党委书记的基本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这是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新目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从政环境好,干部就能安心工作、健康成长;而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从干部自身做起。只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恪守正道,作风正派、一身正气,就能形成以上率下的正能量,就能带动大家心齐气顺劲足地工作,日积月累,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就会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一些同志忙于提拔干部,把任期内提拔了多少干部作为一种政绩,有能力的要提拔,资历老的要提拔,没有职数拉长板凳也要想方设法提拔。为了给本单位腾位子,甚至罔顾现实表现极力向组织推荐口碑差的干部,给干部工作带来不好影响,也给政治生态建设带来极大危害。

    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还是要从端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从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做起。大家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眼长远发展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公道正派地评价、推荐和使用干部,切实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党委书记在一个地方政治生态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负首责,要敢抓敢管、廉洁自律,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为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发挥良好作用。

     选人用人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也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根本前提

    选好用好干部,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关键,也是担负主体责任的源头。要严格标准、知人善任、规范程序。

    严格标准,就是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个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有的人不注意看十八大以来干部纪律、干部工作、干部政策的变化,仍然揣摩和信奉以往的一些“潜规则”,想走“捷径”,这是徒劳无益、行不通的。

    知人善任,就是要多渠道、多层次深入了解干部。有的干部不事张扬,不会察言观色,但他们把工作看成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埋头苦干、尽职尽责。有的干部个性鲜明、善打硬仗,但不会逢迎趋合。像这样的干部,就要唯才是举、委以重任。省委委员身处重要岗位,要深入实地,近距离接触干部、了解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组织认识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观察他们平时的作风、关键时刻的表现、处事待人的境界和胸怀,在基层和群众中间悉心留意干部的口碑,通过群众感受、社会评价校准组织对干部的认识。

    规范程序,就是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就是党内法规,就是依法管党、管干部的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违背。条例第三章“动议”中,就包括启动、提出初步建议、一定范围酝酿三个环节,明确了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权限和程序,我们不可越权越职。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有启动干部工作的权力,但干部的提名权要慎用,还是要依靠工作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多于拟任名额的人选方案,酝酿时可用好否决权。陕西省实行全委会票决正厅职干部制度,其实质就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实行公开公示,最大限度地帮助省委把牢选人用人这一关,依靠全体委员共同落实好省委主体责任。

     祛歪风、压邪气,完善对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除完善用权制度外,还要完善监督机制,党委拥有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同时也负有监督干部的责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时刻保持正风肃纪的压力,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做到旗帜鲜明、是非分明,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让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成为主流。

    强化制度意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和引导作用。要继续落实好近年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凡有重要线索的举报和反映都要认真核查,特别是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对那些跑门子、搭天线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使用,本来要用的也要缓用或不用。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干部选拔使用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不管是谁、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允许“小动作”、“潜规则”在省委全委会这个层面存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加大责任倒查力度,落实“一案双查”,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省委委员绝大多数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身份光荣、职责重要,必须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