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即日起至年底 全省开展“三小”综合整治

17.03.2016  14:20

 

 

  http://epaper.sanqin.com/sqdsb/20160317/html/page_04_content_000.htm

 

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正式施行,这给长期处于法律监管“空白地带”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念了一个“紧箍咒”。有法可依之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该局部署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
        名词解释:何谓“三小
        昨天召开的飓风行动总结表彰暨“三小”综合整治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食药监局副局长任彦保表示,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的存在由来已久,工业化变革以前,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三小”是主要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形式。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虽然各种新的食品业态层出不穷,但“三小”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部分“三小”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不仅有“脏乱差”的历史性问题,也有“两超一非”、非法生产、制假售假等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聚集着较高的风险隐患,安全形势严峻,整治任务艰巨复杂。作为守护食品安全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整治好“三小”行业的食品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
        那么,何谓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三小条例”作出明确解释。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销售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但是,经营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条例。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划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总体目标:“三小”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谈及此次综合整治的目标,省食药监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刘忠琪处长介绍,全省“三小”实际总数应在10万户左右。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对“三小”提出的“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以及食药总局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的工作要求,我省会全面实施“136”工程,即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力争在“三小”综合整治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
        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省“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属地负责:坚决打击“黑作坊窝点
        按照整体推进原则,全省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省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
        为了高效便利,全省将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各级“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此次综合整治明确由属地负责,省、市食药局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县级食药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此外,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作为一项基本要求,根据严查违法的原则,食药系统将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五大任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省局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条例》的宣贯和“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自觉遵守《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要严格落实《条例》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及《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由各县区食药部门对辖区小作坊、小餐饮依法实施许可,及时将城管部门对食品摊贩的备案信息整合接入“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电子档案。使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许可率和建立监管档案率达到100%。
        按照《条例》要求,各县区食药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沟通作用,督促城管部门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完成备案工作。各级食药部门和城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统一,互相监督。食药部门要针对食品摊贩安全风险特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同时建立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数据交换格式及要求,努力促进城管部门实现备案管理信息化。
        结合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和网格化监管特点,各县区食药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此次“三小”综合整治,针对“三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日常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三小”监管实现常态化和信息化。
        全面许可:大力推行“一票通”监管制度
        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2016年3月中旬至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3月底以前是部署阶段。4月至6月为全面许可阶段,各县区将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各县区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组织“三小”从业者现场观摩学习,增强从业者的直接感受,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注重全面摸排,对需整改提升的小作坊、小餐饮逐户提出整改提升意见,限定期限,指定专人帮扶,达到许可条件重新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坚决取缔。大力推行“一票通”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集中整治:屡教不改将列入黑名单
     
  7月至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将开展专项检查,倒逼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2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集中整治阶段,将会结合实际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从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抓起,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10月至12月底为总结考核阶段。
        会议最后,任彦保副局长表示,做好“三小”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的“三小”综合整治为这项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推进、不断探索,使“三小”监管工作真正取得成效,使“三小”行业真正进入一个规范而良性的发展轨道上。
        夯实责任:推诿扯皮等将严肃问责
        省食药监局局长胡小平强调,“三小”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区,也是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级食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夯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发挥监管部门的整体优势和合力,建立和健全监管网络,积极发动群众,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许可工作,建立电子信息监管档案,加大“三小”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力度,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整治过程中因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张亮 张伟峰 张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