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不必非去驾校 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后将逐步推行

11.12.2015  07:01

  昨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召开驾考改革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通知》指出,此次改革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对于自学直考,新浪网调查截至昨晚11:30,1.68万被调查者中,72.8%选择“自学,可以自己自由安排”,20.6%选择“去驾校学,有特定场地和教练比较专业安全”,6.6%选择“不好说”。

  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超过3亿,仍在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将达到4.7亿。由于现行驾驶人培训考试模式表现出诸多不适应,改革势在必行。

  >>解读

  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后将逐步推行

  《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考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负责人说,《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关乎社会公共安全。《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措施,保障练车安全,保证培训考试质量。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方法,评估效果,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据新华社

  五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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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备车练习 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

  ■车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

  《通知》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上路前先领专用标识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发生事故指导人要担责

  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马上落地:

  辅助装备有待政策细化

  随车驾驶员有何要求?媒体报道,必须是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无吸毒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大家都知道,驾校教练车的副驾驶位置安装有刹车装置。业内介绍,教练车并非专门生产制造的,而是对普通的私家车进行了改造之后,通过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才能成为教练车。以后自学直考中,车辆的辅助装备这一硬件条件如何规定,还有待更加细化的政策解释。

  2

   驾校费用不再一次性预收 将计时收费

  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制度。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措施包括,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马上落地

  遏制“交费了却无法考试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西安市的驾驶员培训市场较为火爆,除了本地学员有考驾照的需求外,西安户籍以外的学员也大量加入,导致经常出现报名缴费之后无法及时参加考试的情况,甚至是有的学员在缴费之后报名点消失或者长时间无法安排考试导致费用无法追回的情况。而一旦采取计时收费制度,将大大保障驾照申请人的自主选择权。

编辑:王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