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万买奔驰购车当天就出故障 车主欲退车奔驰不退

03.03.2016  17:02

  年前,朱女士在高新区的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花48.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GLC300,提车当天开回家,还没到家发动机故障灯亮了(华商报2月29日A02版报道)。至今,朱女士称与4S店仍未达成一致。

  消费者:还缺两次维修记录

  朱女士称,2月6日提车当天还没开到家,车就出现行驶中发动机故障灯点亮的情况,并返回4S店检测,当时4S店说可能是油品问题,但朱女士更换汽油后情况并未改善,行驶中发动机故障灯依然点亮。随后,2月14日和15日,4S店还对朱女士的车进行了两次试车检测。

  华商报记者2月28日获取了一份利之星出具的书面材料,其中提到技术专家在2月15日对车辆进行检查,确定了导致仪表故障灯报警的原因,故障在保修范围内,可更换变速箱控制电脑予以修复。而朱女士认为,二十多天来,4S店一直未给自己提供3次维修的记录,情况说明里也没有明确告知故障原因,更没有给出具体的维修方案,不能稀里糊涂修车。华商报报道见报当天,2月29日晚,朱女士收到了利之星工作人员发来的2月14日那次维修记录,进一步详细说明了诊断检测过程,诊断结论为:变速箱单元控制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解决方案为:打开变速箱油底壳更换变速箱单元。对此,朱女士质疑:“我的车一共有3次检修,为啥还缺2月6日和2月15日的维修记录。此外,提车当天变速箱零部件其实就出现问题,可能是质量不合格,我们还是要求退换车辆。

  奔驰:无法退换车辆

  3月1日,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解释,经过2月6日、2月14日和2月15日试车检测,在2月18日已经确定了故障原因是变速箱单元控制故障(即变速箱控制电脑),解决方案是更换变速箱控制电脑予以修复。由于尚未达到汽车三包服务相关规定,消费者提出要求退换车辆的要求无法满足。而奔驰中国客服人员表示,已接到朱女士4次投诉,也将诉求继续反映给经销商,将敦促协商解决问题。但由于尚未达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无法退换车辆。

  3月2日,又经过一天的双方协商,利之星与奔驰中国表示,已经与车主基本达成一致,只待车主书面确认。而朱女士却认为没有达成一致,仍然坚持最初的诉求:1.继续要求利之星提供3次完整的书面维修记录;2.要求利之星提供详细的书面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案,拆哪里及维修步骤;3、无法理解提车当天就出现这种问题,坚决要求退换不合格车辆。 华商报记者 雷婧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