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部署开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

10.11.2014  16:57

  据广东省民政厅消息,为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广东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近日,省民政厅制定印发《广东省民政厅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在镇村、社会组织以及直属单位中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活动。

  这次直接联系群众活动以“面对面”直接联系群众为主要方式,组织厅处级领导干部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乡镇建立村、社区联系点,在厅直属单位和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建立联系点,定期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开展“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工作,了解民政业务及政策在基层落实情况,了解群众所盼所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政策法规,切实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要联系内容是:

  一、实行“四个固定”,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一是固定联系团队。厅领导班子成员任队长,各带一个工作团队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团队由机关相应处室局处级干部(一般为3人)和相应联系点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及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厅直属单位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各1人)组成。二是固定联系对象。每个工作团队确定1个乡镇的若干个村、社区为联系点,确定1至3个直属单位为联系点;相关厅领导确定1个社会组织为联系点。三是固定联系时间。各工作团队原则上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安排进行到相应的联系点直接联系群众,每季度驻点总时间不少于5天。四是固定联系地点。工作团队成员与联系点挂钩关系固定。联系地点一般为村(居)委会办公楼或公共服务站,厅直属单位、社会组织一般为会议室。也可视情况由工作团队确定地点,于当月初在联系点公示。

  二、采用“三种方式”接地气、连民心。一是以民政业务工作为主,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结合“民政服务快车”和“暖心行动”,在适当时机(如春节、国庆、“七一”、扶贫济困日等),走访慰问“低保户”、“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临时生活救助对象”等服务对象,有效促进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二是以固定地点“接访”为主,结合“上门拜访”等多种联系方式。视情况可分成若干小组,除在固定联系点留有联系人值班外,可上门联系群众。三是以“面对面”交流为主,结合“现代联络方式”联系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与不在现场的联系对象和在非驻点期间与联系点的服务对象沟通联系。

  三、开展“四项重点”活动,全力为群众办实事。一是联络群众感情。到村、社区,入户与群众联络感情、交流思想,建立互信。二是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民政业务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习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收集民情民意。广泛听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群众意愿和需求,及时整理汇总。四是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可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团队成员集体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法,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这次活动是省民政厅巩固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