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06.05.2015  19:26

为切实抓好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及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提高辖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月下旬开始,咸阳市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秦都区局对全区所有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机构运行情况、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日常检查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申领换发情况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炊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和食堂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和留样冰箱及留样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下发“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000余份,内容包括学生购买食品注意事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危害等方面。通过动员家长言传身教,来共同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对95家共475份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测,对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警告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从检查情况看,各中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均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但仍有部分学校存在餐具消毒保洁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全、食品留样流于形式等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秦都区局认真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0份,立案9起。

  在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长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证照、管理制度、机构图及应急预案全部装框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幼托机构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强化了学校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学校加强食堂管理,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有效预防校园及幼托机构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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