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禁采集体弱多病等特殊人群血浆 违规将依法处罚
05.02.2017 08:06
本文来源: 华商网
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单采血浆站强化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血液供应关系生命健康,两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单采血浆站所在地县(区)和市级卫计行政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飞行检查。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科学制定辖区内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保障供血浆者健康权益,确保原料血浆质量安全,各单采血浆站应做好健康征询和体格检查工作,严禁采集未成年人、孕产妇、月经期妇女及体弱多病等特殊人群血浆。加强体检医师急救能力培训,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对供血浆者出现的采浆不良反应妥善处置。并做好原料血浆的采集、检测、包装、储存、运输、记录等工作,不断加强原料血浆安全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应强化供血浆者身份识别能力,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原料血浆采供全过程的单采血浆站信息管理系统。
强化行业监管,对单采血浆站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地方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良征信记录。地方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加强对单采血浆站的质量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单采血浆站不良征信记录。
华商报记者李琳
编辑:杨蓓蕾
本文来源: 华商网
05.02.201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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