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因排放严重超标被通报

16.04.2016  09:18

  4月14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据了解,此次通报名单中严重超标企业为7家,超标率均在50%以上。其中,涉气企业6家,分别是: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涉水企业1家,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其中,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三家企业超标率更是达到100%。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告诉记者,这些企业排放超标主要是无设备、排放处理设备项目正在建设或者是当初设备项目建设投入小造成的,还有一些技术问题。

  对于具体整改措施,陕西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赵生山告诉记者: “对于这些排污超标企业,环保部门将实时监控,实时报警,超标50%以上的企业由我省环保厅按季度公布,超标80%以上的企业则由国家公布。

  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针对这些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企业,陕西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将依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查处,责令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仍然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其整改到位,同时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因整改不力,被陕西省环保厅或环保部连续两次列入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的,各市(区)环保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连续两次被陕西省环保厅纳入公布名单的企业,将予以挂牌督办。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