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药材园被推平建公墓 建设审批程序同虚设
铜川一药材园被推平建公墓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同虚设
铜川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十几亩中药材地最近被村上推平,说是要建设公墓。药材种植户要求赔偿,而村委会则称,双方有约在前,任何时间都要首先服务建设用地需求。但当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块存在使用争议的土地,涉嫌违规变更土地性质。
焦五社是铜川市耀州区惠塬村人,两年前在村里种植了十几亩中药材,眼看着就要收获了,可是今年10月却突然被村委会全部铲掉了。
铜川孙塬镇惠园村村民焦五社:“药推的一个都没有,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我跑到村上,村上说现在没有钱,我跑到镇上,镇上说你跟村上协商。”
记者在惠塬村村委会了解到,焦五社的这十几亩地,原是村上的集体土地,准备建设公墓。由于项目迟迟没有得到审批,土地一直荒芜,于是2013年村委会决定先无偿让村民种植中药材。
铜川市孙塬镇惠塬村委会工作人员:“今年民政局要求恢复公益性公墓,九月份就是干工程的事,但一直推到十月份。村上把这地征下一直没有用,用的时候你要把这地腾出来。”
按照村委会工作人员解释,双方约定在先,只要民政局批准动工,焦五社就得立刻让出无偿使用的土地。那么,当地民政部门是否确已批准惠塬村启动公墓建设项目了吗?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向记者解释到,惠塬村所申请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是2013年申请的,去年民政局审批,准备今年动工建设。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我们要求是你先(去)土地局批复,完了以后是选址意见书,再完了以后就是环评,环评完了以后是发改局批复,你再实施,实施完以后我们验收。你给人家报东西的时候必须附这些项目。”
记者:“等于说是这些项目全部实施完以后才能去征地?”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征地应该是今年2、3月份,征地是人家实施完以后才给我们说。他只写他多大面积就行了,没有说具体哪块地方。”
而在耀州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查询后明确指出,该区域备案为农村园地,属于农用地,目前他们并没有受理批复过该区域土地的使用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第一,这块是园地,第二,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第三,我们马上安排人,到现场去核查。如果仅仅只是种植柏树,这个暂时还不涉嫌违法,如果下一步继续施工,继续建墓地,我们要依法组织查处。”
随后,耀州区国土局向村干部核实了情况,并指出惠塬村涉嫌违规使用土地,责令村上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恢复土地原貌。
建设用地未审批财政资金“先行拨付”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形同虚设
早在2001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分类》通知里明确指出,墓葬地属于建设用地,而惠塬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所需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园地。那么,手续不全,惠塬村为什么敢未审先建实施项目?这样的情况在铜川市耀州区就仅此一例吗?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据耀州区民政局介绍,惠塬村村委会必须在土地部门、城乡建设等多部门拿到审查意见之后,才能够向上级民政部门报批。但是,惠塬村的公益性墓地项目在未完成上述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当地民政部门审批。对此,耀州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他们的解释。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我核准就是,他给我打报告就完了。要拿到土地局的批复,你这个土地批复比较麻烦,我当时跟土地局联系过,他们说没有指标商讨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只是执行,我要求是你建成之后给我们打报告就行了。”
记者还发现,民政局对惠塬村的公益性公墓项目已经下拨建设款,这或许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村委会坚持,建公墓是审批过的,得按期开工。在2014年铜川市财政局下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通知中,记者看到,铜川市财政局共补助耀州区财政局113万元,用于建设16个行政村的公益性公墓,其中惠塬村补助10万元,项目必须在民政、城乡和国土等部门审批后,还要报上级部门备案。然而,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近几年就没有收到过城乡部门的相关报备文件,也没有见到过民政部门报来的手续。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民政上说这几个村子可以在这合建一个公墓,你把大小一说,那我就要和城乡规划部门(联系)做出意见,选的点这里能不能放这个(墓地),和下一步项目发展冲突不冲突。”
记者:“那就是目前为止咱们没有接到城乡建设部门给咱们递过来的审批的东西?”
工作人员:“没有。”
记者:“也没有见过民政部门的手续?”
工作人员:“没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铜川国土部门从来没收到耀州区这16个公墓建设项目用地申报,但财政资金却已经下发。民政局的这些项目资金是如何拨付的?项目资金又是如何完成审批流程的呢?(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