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2014年民政工作突出为民办实事

27.02.2015  09:59

  2014年,铜川市民政工作亮点纷呈,围绕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新铜川,10件为民实事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民政为民方面表现突出。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行。成立了市、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配备工作人员19名,乡镇(街办)新配备入户调查人员45名;开展了两次信息核对,清退低保对象10390人,46户新申请家庭未通过审核;对城乡低保家庭中8类人群分别按20%-70%的比例增发保障金,月发放分类施保金213.46万元;建立了“1123”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检查制度;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配偶父母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450个部门(单位)2933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报告。截至年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349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15亿元。

  二是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修订了《铜川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城乡低保对象等3类人群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65%;将6个市级、8个区县医院及32个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一站式”定点医疗救助范围,形成了乡镇、区县、市三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体系。全年累计实施医疗救助8158人次,发放救助金3325.89万元。

  三是临时救助突显“救急难”。修订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严格申请审批程序,突出“救急救难”的特点。成立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铜川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被列为全省唯一一个开展“救急难”工作的试点市。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604人次,发放救助金379.47万元。

  四是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再上台阶。宜君县中心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二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田军荣同志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截至年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517人,累计下拨五保供养金691.64万元。   

  五是农村幸福院基本覆盖规划的中心村。投资1188万元,建成66个农村幸福院,累计建成188个,覆盖率34.6%。出台了《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市、区县拨付运营补贴共计81.66万元。在全省首家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保险机制,在2013年建成的122个农村幸福院进行试点。

  六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投资858万元,建成16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投资476万元,建成2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七是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春节集中救助城乡困难群众954人,发放救助金30.46万元;下拨救灾资金1015万元,调拨救灾棉衣被4800套(床),修缮受损房屋1117户、重建倒塌房屋201户,累计救助城乡受灾困难群众6.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7600人次。

  八是农房保险实现所有区县涉农乡镇(街办)全覆盖。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铜川市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实施细则》,全市投保政策性农房保险4533户,保费90660元,在强秋淋灾害发生后,接到农房受损报案11起,为6户受灾农户理赔22000元。

  九是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落实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在乡老复员军人等8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累计下拨抚恤补助及优待金2775.07万元。下拨424.8万元,完成367座零散烈士散葬墓集中保护和4处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十是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接收审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60人,发放23人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8.28万元,发放337人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47.64万元;发放73人自谋职业金180.3万元;共办理安置手续50人;下拨承训院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44万元,免费培训125名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