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检察院推行“细”“助”“和”三字工作法

11.03.2016  10:14

  阎良区检察院在办理控申案件过程中,加强法律监督与矛盾化解,加大执法公信力建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出了“”、“”、“”三字工作法,取得明显成效。

  审查到位,在“”字上求成效。确立“三查三看”工作机制,全面客观细致审查案件,严把控申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查阅原案所涉案卷材料,看卷宗内容中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查找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系,看法律文书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到位、准确;查检原案各诉讼阶段及办理环节,看是否存在违反案件管辖权等诉讼程序的情况。

  救助到位,在“”字上见实效。阎良区检察院设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涉检信访人的救助工作。仅2015年就发放救助金30000元,为申诉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有效促进了申诉人息诉罢访。

  息诉到位,在“”字上下功夫。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提抗的控申案件,积极进行息诉罢访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公开办案流程,将案件的受理、立案、调卷、审查、答复等办理进展,及时告知申诉人,全程“阳光”办案。坚持案前说法、案中析法、案后释法,全程释法说理,及时消除当事人疑惑。2015年检察长接待40余人次,及时回复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讯员 赵国栋 王鑫)